企业资质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加盟案件案例咨询-广州花都区咨询-商业加盟***律师(查看)

产品编号:1341570936                    更新时间:2020-04-07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联系人名片:

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广州加盟合同解除后,加盟商拆除商标招牌不彻底要赔偿吗?

律师解答:按照合同约定,该拆除的都要拆除,如果拆除不彻底,则要承担部分违约责任,如约定的30万元违约金,承担3万这样。

判z决书节选:

关于贡某公司主张邱某在经营期限届满后是否按合同第十条第1款履行的问题,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10日内,邱某应负责辅导店招牌的拆除工作并交给甲方、该辅导店的建筑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甲方商标、商号等、邱某将辅导店属于贡某公司***使用之标的物交还甲方、注销该店的名称、将印有贡某公司商标或商号的包材、杯具、玩具等物品清点造册交由贡某公司处理。贡某公司提交的(2017)粤广海珠第18900、18901号公证是2017年5月15日的情况,而合同期限为2015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9日,邱某应在2017年5月19日前履行相关义务,故贡某公司提交的公证即使证明邱某的店铺在合同期满后仍登记在网站平台上,但该情况仍在邱某的履行期限内,无法从公证内容证明邱某未履行义务。根据邱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原告在2017年5月16日已经申请注销登记,但从其提交的2017年5月25日公证的现场照片,虽然该铺已经清空,但从招牌及铺内柜枱仍可见“GONGCHA”字样。故虽然邱某已经采取了注销登记等措施,但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仍然存在违反合同第十条第1款的情形,故邱某应当***违约金,但综合邱某对此义务的履行程度,贡某公司也没有证据证实有相应的损失,考虑公平原则,贡某公司主张30万元的违约金过高,应调整为3万元为宜。






广州公司方不符合两店一年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有效吗?

律师解答:有效。“两店一年”只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违反此规定只是会受行政处罚,并不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了会导致合同无效。如下面这个案件,法z院判z决违反“两店一年”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二审广州中院就改判了,撤销了合同无效的判z决项。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品某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符合特许经营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行政z***的强制性规定。”品某公司不具备特许经营资格,与黄某签订的《品某餐饮合作合同书》属无效合同,且导致该合同无效的过错在品某公司。

二审法z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品某公司向黄某出具的《***证书》《致合作商关于品某茶负责声明》以及双方签订的《品某餐饮合作合同书》的内容,可以看出双方合作内容包含了由品某公司提供标识、商号及企业识别视统筹作为经营资源给黄某使用,但黄某在使用过程中因此被工商行政部分处罚,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导致黄某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继续经营品某茶店。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黄某要求解除《品某餐饮合作合同书》符合***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判z决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z法z院(2017)粤0111民初X号民事判z决第二项(即合同无效的判z决项)。







广州加盟后一直没开店,解除合同需要***违约金吗?

律师解答:不需要。加盟商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加盟合同时,不需要***违约金,只需要扣除选址费、培训费等已享受的服务费用。如下面这个案件,加盟后8个月都未开店,法z院判z决***10万元违约金,二审改判认为不需要***违约金。

判z决书节选:

本案中,辛某与峰某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签订***意向书,广州花都区咨询,辛某向峰某公司***定金50000元。之后,双方于2015年11月26日签订合作协议书,没开店能退款吗咨询,辛某向峰某公司缴纳经营保证金10000元及经营辅导费、技术培训费238000元(已包含之前的定金50000元)。2015年12月10日,尹某代表辛某与轻纺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确定了店址。2016年1月8日,轻纺城公司向尹某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上述期间,峰某公司为辛某选择、确定店址提供了协助,并向辛某提供了店铺装修设计图纸及加盟商自购单等资料。峰某公司另主张其已向辛某提供了技术培训,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辛某对此予以否认,且其店铺并未实际运营,亦未招聘员工,峰某公司主张已履行合同协议书中的技术培训义务确不符合常理,开店了还能退款吗咨询,本院不予采信。辛某于2016年9月向原审法z院起诉,其主张2016年1月已向峰某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加盟案件案例咨询,但未提交相应证据,峰某公司认可其于起诉前一个月收到辛某的解除合同通知,故本院确认辛某正式提出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时间为2016年8月。






加盟案件案例咨询-广州花都区咨询-商业加盟***律师(查看)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就选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gzhesheng.),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多年来,广州合拓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张静律师。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广州合拓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电话:020-87561363传真:020-87561363联系人: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主营产品: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