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二手房买卖中卖房人不迁走户A口,买家可以起诉吗?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当前,户A口仍然是影响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因素。例如部分购房人高价购买学区房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子女就学,因此户A口能否如愿迁入对于购房人影响重大,部分房屋买卖过程中会对于户A口的迁移问题作出详细的约定。但由于户籍管理属于公z安部门的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法A院无权干涉。故对于买受人起诉要求出卖人迁出户A口的,无论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就户A口迁移事宜是否作出了约定,法A院均不会受理,已经受理的,亦应裁定驳回起诉。在3月初推出的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明确设置了“使用期限”一项,引起了广泛关注。
法A院不受理房产***中的户A口问题,买房人如何***?
户A口迁移问题虽然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但迁移户A口确系一项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对于违反户A口迁移约定时,买受人可以在合同里约定违约赔偿责任,依照合同约定主张出卖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应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此种情况下对于买受人的***请求应予支持。2011年小吕出资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承诺于2012年9月1日交房。
广州房屋买卖协议没有网签是否就不生效呢?
二手房买卖,通常由中介***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的价格、付款期限、付款方式、中介费用等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三方房屋买卖协议,各权利义务主体根据协议约定完成网签、贷z款、资金托管、过户等手续。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双方即产生矛盾,没有进行网签,那么之前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属于购房意向还是生效的买卖合同呢?根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
近日法A院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买房人主张签订的书面协议只是意向,只有网签的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才对双方有约束力,未获得法A院支持。
方女士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华先生,华先生***1万元定金后就再没付款。方女士诉至法A院,要求判令华先生按合同约定***违约金5万元。华先生辩称其与方女士签订正式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之前,方女士无权要求其***任何款项。
法A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中约定了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情况、成交价格等不违反******、行政***的强制性规定,已经成立并生效。网签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因市场管理需要而规定的公示程序,是否网签不影响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效力。该解答已明确,***成立前发的老地契已经没有***效力提醒:赠予过户获得的住房,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赠予,再次出售和买卖过户获得的住房一样正常交税(营业税、个税和契税),满五年且为家庭唯x一住房可免征营业税和个税。
根据《房屋买卖协议》的约定,华先生需先向方女士***30万元用于注销***权、拿回产权证,然后双方办理资金托管过户手续,故华先生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办理资金托管与过户手续前***30万元。现因华先生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方女士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合同。由于华先生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应当根据约定承担房价3%的违约金。故***华先生向方女士***违约金5万元。实践中,买受人受领房屋前发现房屋存在各种质量问题而拒收房屋引发的***比比皆是。
广州二手房买卖***中多出的税费谁承担?
广州二手房买卖***中多出的税费谁承担?
双方没有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来承担税费,到了缴税时发现要交的税费比预料的多很多,这时谁也不愿意承担这多出来的税款,谁也说服不了谁,只能到法A院说理去。法A院对这种情况会怎么办?
案情: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后双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因为税费的承担产生争议,谁也不愿意承担多出来的税款,导致未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双方诉至法A院。
法A院***:法A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所签合同中虽有几处关于税费承担的约定,但有些约定前后矛盾,有些地方约定不明,综合来看,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况。鉴于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均同意解除合同,法A院予以确认,由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是因为双方约定不明造成的,故由此造成的后果属双方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对于双方互相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法A院均不予支持。***:1、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小吕听到部分业主说,房屋存在局部漏水问题,小吕就告诉开发商,等房屋维修好了其才会收房。2、房主退还买方已付房款;3、驳回双方的其他***请求。
律师讲法:本案***表面上看是因为双方对税费承担约定不明,其实真正的原因是税费数额过多超出原来的预想值。由于近年来税费政策变化比较大,包括中介在内都难以准确计算税款。然而税款是重要的交易成本之一,买卖双方对此都比较看重。为避免此类***,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何分担税费,包括将来出现新税费的分担,还有如果出现因为***不成功,多出的费用如何分担,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去年9月份,小吕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开发商赔偿自2012年9月至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