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租赁合同到期,装修残值怎么办?
B公司与C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B公司租赁C公司两层厂房及其配备设施;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如B公司不再续租,B公司在租赁房屋内装修入墙的装修部分无偿归C公司所有。合同签订后,B公司对该厂房进行了装修。但在合同还未到期时,C公司即向B公司发出通知,告知该厂房被***纳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需要限期拆除,要求B公司尽快搬离该厂房。后B公司只得搬离,但要求C公司赔偿装修残值损失等费用未果,故诉至法z院。法z院认为C公司虽对第z一次评估价值有异议,但未提交反证推z翻第z一次鉴定结论,且该建筑物现已拆除,故***依据第z一次评估价值支持B公司的装修残值损失。
本案中,虽然双方约定B公司不再续租时,装修无偿归C公司所有,但因B公司是在合同期内被告知搬离的,条件无法成就,因此合同期内的装修残值仍为B公司所有,B公司在搬离后要求赔偿装修残值损失是合法的;又因厂房被拆除,C公司未及时申请重新鉴定,所以***终只能以第z一次鉴定价值为依据认定残值。
律师提醒:房屋租赁一般都会涉及装修残值的评估,在双方发生价值认定***时,一定要注意装修现状的维护,并尽早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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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期20年,到期后自动续租20年的约定有效吗?
律师讲法:无效。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即***有特别规定之外,定期租赁合同***长期间不得超过20年。当事人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年,意图使租赁合同继续存续的,可于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或之时,续订租赁合同,但新的定期租赁仍需受20年***长期限限制。当事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到期后自动续期20年,意图规避《合同法》对于租赁合同***长租赁期间限制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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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只要是格式条款就一定无效吗?
律师解答:不是的。格式合同的条款只在存在***规定的无效情形时,广州黄埔区咨询,才能被宣告无效,并非只要是格式合同就一定无效。格式合同也是***所允许的一种书面合同。格式合同的内容虽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就,但在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就成为双方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当事人如果对格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如果解释有两种以上,应当采用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合同的条款只在存在***规定的无效情形时,才能被宣告无效,并非只要是格式合同就一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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