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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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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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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广州海珠区咨询-婚姻案件***咨询律师-涉外离婚程序咨询

产品编号:1412005136                    更新时间: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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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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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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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时可以查对方名下的房产吗?

  实践中,有些人背着配偶不知道,涉外离婚程序咨询,在本市或外地又另购有房,但对购房情况有意隐瞒或事后却矢口否认,给主张权利的一方造成了障碍。

  在目前的网络条件下以及***实践环境下,仅凭自己的身z份证去查另一方在一个城市的购房情况在绝大多数城市还不现实,因此,如果一点儿都不知道对方购房的坐落,夫妻一方个人***认定咨询,即没有任何信息,只知道购了房,而想查到购房位置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

  如果一点儿都不知道对方购房情况,可以先“兜圈子”,从对方资金流向上找。比如,对方的账户上在可能购房的某个时间点上有大额的资金外付,就有可能是直接付到房地产公司的。再比如,对方的某个账户每个月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就有可能是缴纳的房屋贷z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用。

实践中,此类情况大部分是一方知道另一方大概购买楼盘的方位,比如,某一个小区,但不知***体房屋的坐落。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朋友,房产公司也没有路子,相关信息把握人员又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的消极态度,可以申请法z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z院直接调查。一般对于法z院加盖大红院印的调查令,一般的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还是会配合的,毕竟有意怠慢或不予配合可能会***“妨害***程序的进行”,法z院可以罚款,也可以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予以***拘z留。在这样的压力下,相关单位会“识实务”,通过计算机查到对方在小区的具体门牌号。查到具体门牌号以后,再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z中心查询房产的具体信息。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吗?

  实践中类是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是比较常见的,主要看这个给付行为的性质而定,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要看财物金额大小,而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z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变更抚养权咨询,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5、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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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夫妻离婚公房承租权归谁?

问:在离婚案件中,广州海珠区咨询,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人***z院可否予以处理?

答: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z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

问: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双方均可承租?

答: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问: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什么原则处理?

答: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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