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企业是***下岗职工采取劳务输出形式实现再就业,以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企业。国外历史:国际间劳动力的流动己有几百年的历史,***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末。组建劳务派遣企业是对年龄较大,有一定就业能力或对企业依赖性较强的下岗职工提供的一种较稳妥的促进就业措施。通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洽谈劳务输入输出条件,避免了下岗职工个人求职过程中所受的种种***,规范了用工单位的劳务输入输出行为,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具有很多优势。然而在现实中,劳务派遣趋向“长期性、任意性、普遍性”,大有取代劳动合同趋势。用人单位的优势:有利于用人单位解决“进人容易,出人难”的问题。现在的用人单位用人多体现为时效性和阶段性,用人单位使用职工***担心是“人一进来,就得管—辈子”的用人模式。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解除了用人单位的后顾之忧,派遣员工无论到哪里工作,劳动关系始终在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行政许可规范劳务派遣企业行为
在此次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设置了门槛,同时还规定劳务派遣企业需取得行政许可才能经营。目前,我国的劳务输出发展较快,但与世界其它***相比,差距很大。“在过去,成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只需要50万元的资本,而且并不需要任何行政许可。这导致了很多劳务派遣企业借资注册,拿到营业执照后就将资本抽回,而工商部门又往往对这类企业疏于管理,一旦发生劳动***,这些空壳公司很难被追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唐毅说,正是因为准入门槛太低,导致前几年劳务派遣公司大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