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代理制是指***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按照***人事政策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代理其相关的人事、人才业务。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党委***部门和***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3)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及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按照各地人事部门有关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由当地企***、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委托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立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