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的分类:
(一)按劳动力资源种类划分,可分为技术劳务派遣和普通劳务派遣两类型:
1、技术劳务派遣:其组成主要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和专门人才的劳务派遣,由于他们的素质比较高,很受用工单位的欢迎;
2、普通劳务派遣:其组成主要以农村转移劳动力为主,由于他们好管理、能够吃苦耐劳,所以也比较受欢迎。
(二)按员工的原隶属关系分类,可以分为转制式和输出式劳务派遣:
1、全程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用工要求,按约定的招聘条件和职务描述从社会招工,经用工单位面试合格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
2、转移式劳务派遣:是指员工已经被用工单位录用,按照原岗位、原工资不变的原则,从现有用工单位的编制中转移到劳务派遣机构,从而变更了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独特的机制。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派遣***向用工单位派遣,员工与实施劳务派遣前的用工单位形成一种新的雇佣关系。
元月26日发布了关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并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人单位可以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十分机动灵活。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被派遣劳动者。(4)通过成套设备和技术出口需本国劳务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而产生的劳务输出。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规定享受社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