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伴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化和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劳务输出事业才得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真正兴起并蓬勃发展起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走出去”战略的指引下,我国劳务输出事业取得了更快的发展,到2000年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国开展对外服务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劳务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劳务派遣机构,介于劳务供需双方中间,一方面要根据用人单位对工人的需求,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向用人单位及时选拔派遣所需的适用工人,并管理好所派遣的工人,确保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相关责、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
真正大规模的现代意义上的劳务输出与输入则是上世纪第二次以后50年代才发展起来的。之后,随着大量新兴***的建立以及战后重建的需要,国际劳务输出得到了发展。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到20世纪90年代,伴随当今经济***化的发展和各国经济的增长,国际劳务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并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明确劳务派遣岗位性质以防滥用在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务派遣仅限于在临时性、辅助性和可替代性岗位中实施。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具有很多优势。
劳动者的优势:实行劳务派遣后,个人可以合法建立多元劳动关系,在不影响原有工作前提下寻求更多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和空间。
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用人单位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全部精力参与市场竞争;劳务派遣——试用派遣用工单位为了准确选拔员工,将新招员工转至人力资源派遣机构,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以便在较长时期内考察派遣员工的德、能、勤、绩,的员工,再采取将劳动关系转入用工单位的做法。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同时,改变用工方式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