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土地和房屋的所有人不同如z何执行拍卖?
“房地一体”原则体现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z保法》等多部******中,明确要求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必须一并处分。
律师解答:针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权利主体情形,我国***规定“房地一体”原则,房和地必须一并处分。律师解答:很多时候买下司z法拍卖后,屋里居住的人不肯搬出,不管是业主还是业主亲戚还是家人,这时候就需要起诉物权保护案件,也就是腾房案件。因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一并拍卖,可分别评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价值,确定总体价格及两者的价格比,对属于案外人的财产,将拍卖成交款按比例返还。法z院处置后,两项权利终归属同一主体。
广州购买拍卖房后屋主不肯搬走怎么办?
律师解答:起诉腾房即可,如无特殊情况,一般胜诉问题不大。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任某是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罗某在任某取得涉案房屋的相关权利后理应将该房屋交付给任某使用。判z决书节选:法z院认为:涉案房屋是黄某经过合法的拍卖程序竞拍而得,并已办理黄某名下的房地产权证,故确认黄某对涉案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但罗某对占用涉案房屋的事实不予否认,至今仍未将该房屋交付给任某,于法无据,故任某要求罗某腾空及交还涉案房屋并***该房屋的使用费(从2018年1月10日(取得***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的请求合法合理,一审法z院予以支持。但房屋使用费标准应以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定的该房屋的租金参考价为标准,且使用费标准应以任某主张的每天200元为限。
广州拍卖房***中如何证明是虚z假租赁合同?
律师解答:购买司z法拍卖房***中,经常可出现长期租赁合同,其中很多此类合同都是虚z假z的。那么,如何证明该租赁合同虚z假呢,可从以下五个方面判定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真伪:
其一,租金的***方式。
惯常租赁合同,用以居住之用的住房其***方式往往月付或者季度***,少量情形下可能存在按年度***的情形。对违z法部分与合法建筑物可以物理分离的,建议其自行拆除,对可改正的违z法建筑物,建议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而虚z假z的租赁合同,其租金的***虽然在合同上存在这种符合常理的外观,然而其却多有名无实,“承租z人”和“出租z人”多未发生真正的租金***关系。对于租金的***方式多采一次性***或分次大额***的方式,且多伴有租金不变的约定,显然不符合常理。
其二,占有情况。
虚z假租赁合同,往往无占有之实,多为房屋买卖设置阻碍而签订。占有作为房屋重要的用益权利,承租z人租而不占,租而不用,与常理相悖,虚z假租赁关系很容易戳穿。
其三,租赁期限。
临时倒签的租赁合同往往对于合同的这些主要条款约定较为简单,尤其是在租赁期限的起始期限上,因其意图阻却房屋或者对抗强制执行的非z法目的,其虚设的起始日期往往比合法的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或执行申请之日不会相差太久,因为非z法的“承租z人”及“出租z人”出于房屋占有情形及虚z假笔迹的顾虑,倘若签订一个较早的起始日期,其“承租z人”实际未占有房屋或占有房屋的期限与合同签订明显不符,相距久远有悖常理的漏洞便会暴露无疑。而张某在拍卖前并未仔细查阅资料和实地了解,事后发现后悔不已,只好找律师咨询。故而可结合占有情形综合判断。
其四,当事人权利的主张及义务的履行。
虚z假租赁合同下,租赁双方所签订合同多采用格式化的条款,不排除当事人临时拷贝了一份租赁合同用以应急之用。二、被告郑某、陈某于本判z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向原告王某***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腾空交付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比如以惯常之习惯,租赁双方对于租赁房屋内设施的明细,其维护及修理***义务均会加以明确,而虚z假z的租赁合同因其用意不在占有使用,故而此项约定往往多会省略,故而在判定真实的租赁合同时,是否存在这些条款可作为重要的权衡因素。
其五,“承租z人”与“出租z人”之间的关系。
因虚z假租赁合同之恶意,相互串z通之“承租双方”往往具备较为紧密的关系,若不具可信任性,则难以达到相互串z通以逃避***或规避执行之目的。故而,注意搜集“承租双方”关系暧昧的证据亦是有利于揭开其真实关系面纱的一个重要环节。
综上所述,当遭遇半路杀出的承租z人以租赁关系为箭牌欲阻却买受人收房房屋之时,以上五个方面,不妨仔细推敲,搜集相关证据,以期揭开虚z假租赁合同之面纱。
广州购买拍卖房后,强制把原业主的东西搬出来扔了要赔偿吗?
律师解答:如果原业主起诉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则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新业主强制腾房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否则法z院不予支持。近几个月,我市陆续有住房进行拍卖,而且数量还不少,拍卖的房产价格往往比市场低10%~15%左右,因此引起了市民极大的兴趣。如下面这个案件,新业主把旧业主的东西搬了出去,旧业主起诉赔偿家具和财产损失及装修补偿费,法z院皆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其全部诉z讼请求。但实践中,此种强行腾房行为容易造成双方人员激烈冲突,甚至发生伤人事件,律师建议还是通过法z院起诉腾房再强制执行较好。
法z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蔡某是否应对陈某承担赔偿责任。蔡某在取得503房产权后,以登报的形式要求陈某限期腾空房屋,蔡某称已在涉案房屋门口粘贴报纸告知声明情况,结合陈某提交的物业人员与陈某前夫的微z信记录可认定蔡某的该陈述属实。且根据蔡某提交的与陈某的通话录音,陈某虽对录音时间的真实性不予确认,但并未否认该录音内容的真实性,故法z院对该录音内容予以确认,从录音内容可知,陈某与蔡某双方的对话发生在蔡某将陈某的家电、家具等物件搬离503房之前,故可推断陈某是知晓相关情况的,陈某之后并未与蔡某进行协商,蔡某已给陈某期限腾空房屋,已尽到合理的告知义务。买家也可以委托***人士代为审查相关拍卖文书、通过多方途径了解房屋情况。蔡某虽未经陈某同意将家具、家电等物件搬离503房,但根据《z高人民z法z院关于民事诉z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z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z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陈某要求蔡某赔偿房屋装修补偿费8539元、家具80198元及其余财产损失费11443元,仅提供清单、发z票及照片,不足以证明蔡某的行为导致其上述损失,且蔡某已是503房的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内的装修进行处置,陈某主张的房屋装修补偿金及财产损失费并无依据。综上,陈某的主张,证据不足,依据不充分,法z院不予支持。依照《z高人民z法z院关于民事诉z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判z决如下:驳回陈某的全部诉z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