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件的试振
5.4.1 通则
对其他材质焊接构件进行振动时效时,应首***行类似材料及工艺的评定。 缺陷尺寸超出规定限值的焊接构件或结构设计不合理的焊接构件不允许进行振动时效处 理。
5.4.2 激振器偏心设置
激振器偏心挡位的选择应当满足保证构件产生合适振幅且装置输出载荷不超过额定载荷 的70%。
5.4.3 动应力方向
进行振动时效时,动应力方向应与构件主要焊缝的***大主应力方向相同或相近。
5.4.4 固有频率
工件的固有频率可以采用全程扫频的方法获得,也可通过频率分析方法获得。在寻找到 处理频率之后,在亚共振区内选择其振动峰峰值1/3~2/3处对应的频率开始振动工件。 全程扫频时,应根据寻找出的谐振峰确定主、附频率,按主振频率的振型调整支撑点、 激振点和拾振点。 采用频率分析方法时,可用激振器对工件做间隙式施振从而获得工件的固有频率,并在 多振型原则下,进行自动优化选择***佳频率组。
5.4.5 动应力
动应力幅值应达到构件工作应力的1/3~2/3。
动应力可按下式估算:
(σb-σs)/3≤σd≤σb/3……………………………………………(1)
式中:
σd 为动应力幅值;
σs为材料的屈服强度;
σb 为材料的抗拉强度。
动应力幅值控制与构件的应力集中情况有关,当构件几何形状均匀、接头应力集中系数 较小时,动应力可取上限值(σb/3);当构件几何形状不均匀、接头应力集中系数较大时, 动应力可取下限值(σb-σs)/3。
5.4.6 振动时间
一般情况下,焊接构件的振动时效由如下三个阶段组成:
— 开始阶段(开始振动的约2min~3min):主要参数变化很快,构件的残余应力亦随之 变化很快;
— 中间阶段:参数和应力变化趋缓;
— 结束阶段(***后的约2min~3min):参数和残余应力基本上没有变化。 根据焊接构件振动时效的规律及特点,振动时效的时间一般控制在10min~45min 为宜。 对于刚度较大、结构较为复杂的构件而言,其振动时效所需的时间相对较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