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制产生和发展的社会背景:知识经济和知识经济与工业经济明显的不同之处,便是通过不断地满足各种消费群体不断变化的多种需求,来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良性循环,所以,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对劳务工人的需要更为多样性,更为动态化。由此应运而生的一个新的具有高度***技术知识、经验与能力的特殊劳务群体,应不同企业之邀,在不同企业、行业、***之间流动着、这是知识经济时代劳务工人的一个新景观。伴随着这种劳务流动,根据各种企业对人才的多种需要,劳务资源***和配置的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也应运而生了。但是,由于中国劳动保障的总体法制还不健全,使得劳务派遣在实际运作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二是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三是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可以说,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
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
1.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等事务。
2.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 资、资金、福利、各类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 性。重视派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选择能力。
3.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由于传统就业形式单一,劳务派遣在我国还属于一种比较新的事物。与国外相比,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还极不成熟。首先,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立法:既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单***法,已有的******中也没有相关的规定。其次,在***缺位的情况下,其他管理制度也没有跟上。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个别地方也出台了一些有关的规章政策,但普遍存在调整对象范围过窄、调整内容不全等问题。从调查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有关规章: (1)地方规章 (2)社会***政策 (3)人才租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