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我国对外劳务输出的总体规模无论与整个国际劳务市场,还是与其他劳务输出大国相比,都存在着较大差距。据国际劳工***估计,2010年***每年的流动劳务约为3000万—3500万人,我国劳务输出总量仅占其中的1.5%左右。我国的劳务输出规模远远没有发挥我国劳动力数量优势。我国与亚洲其他主要劳动力输出国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是亚洲的劳务输出国,正式登记在册的海外劳工有450多万,占其劳动人口数的14.3%,每年寄回国内的外汇收入均在50——70亿美元之间[6]。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而我国外派劳务汇回或带回国内的外汇收入不足20亿美元。
派遣的种类:
1、完全派遣
由人力资源派遣机构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员工招募录用、选拔、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转移派遣
用工单位自行招募、选拔、培训,再由人力资源派遣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人力资源派遣机构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劳动关系管理、档案管理、劳动***处理等。
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独特的机制。
国内各地劳务派遣制的实施主要是由各级***所属的劳务服务部门发起的,是劳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介绍的进一步延伸。目前常规的劳务代理工作,是介于劳务供需双方关系之外提供的一种劳务服务,是一种局外角色的服务。劳务代理工作延伸为劳务派遣制以后,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就变成了一种介入其中的局内角色的行为主体。目前常规的劳务代理工作,是介于劳务供需双方关系之外提供的一种劳务服务,是一种局外角色的服务。
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实施以来,关于劳务派遣的争议始终未间断,主要集中在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等。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副主任唐毅表示,由于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实际用人单位只需向劳务派遣公司***酬劳,这其中很容易造成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工同工不同酬,一旦出现任何问题,用人单位还能随时与劳务派遣工解除用工关系。2、减少因企业编制原因造成的公司工作的强度,3、降低企业在非核心的生产环节或生产岗位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
同工不同酬不光体现在劳务派遣工实际收入上,不少用人单位还在劳务派遣工的社会***费上动起了脑筋。调查显示,劳务派遣工***购买率仅为60%,生育***、失业***购买率不足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