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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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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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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广州花都区买卖合同无效赔偿咨询在线咨询

产品编号:1831782936                    更新时间: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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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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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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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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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广州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宅基地买卖协议律师赠与***律师

广东合作建房(开发)合同的几种形式及效力认定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土地使用权、资金作为共同***,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要求合同一方当事人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如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一方当事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认定合同有效。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转让宅基地应受到一定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土地使用权性质与合作方式不同,合同性质及效力也不一样:

1、 利用宅基地与他人合作建房的,虽然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取得了建房所需的"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居民(个人)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但因宅基地属集体土地,仅供集体所有制的成员使用,合作建房合同应认定无效。

2、 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Z***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了批准手续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3、 合作双方所签合作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不参与经营活动,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双方所签合作合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 合作双方所签合作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一方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房屋、只收取固定数额***或者只使用房屋的,应认定双方所签合同为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Z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宅基地房买卖协议哪些情况下有效咨询***房产律师

广州哪些情况下同村村民间签订的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有效?

宅基地使用权的有效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同一集体经济***内部成员转让,即同村的村民间买卖才有效,城镇居民或其他村村民购买宅基地在***上均认定为无效。

(二)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或其他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

(三)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同意。需由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批量报市人民Z***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逐宗落实到户。

(四)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随房屋一并转让。

(五)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面对大量的农村人离开家乡,有不少宅基地被空置的问题,我国***也相应的出台了政策,允许农村宅基地流转,但只能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的成员,且流转人不得再申请批准宅基地。律师提醒大家,基于政策,对于想买宅基地的朋友,一定要了解清楚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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