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对外劳务合作的不断扩大和发展过程中,中国外派劳务人员在世界各大洲的分布情况逐渐发生变化。2004年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在香港和新加坡完成的营业额所占比重有较大下降,日本、韩国和俄罗斯所占比重有所提高。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加深,必将促使区域内相关******减少对外来劳务的限制措施,我国在这一区域的外派劳务总体上会进一步增加,业务会越来越集中到亚洲市场,特别是周边***和地区。其中包括:劳动合同、及复印件、职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考评表或结果、奖惩记录、职业素质和技能测评、参加相关培训记录和成绩、个人年度总结、家庭情况登记表。到2010年,亚洲市场的份额连续几年超过70%,非洲、欧洲所占的比重则徘徊在10%和5%的水平。今年欧盟东扩后10个新成员国的总人数约为7500万,这些***的竞争将使我国外派劳务进入欧洲市场更加困难。
“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显著特征。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机构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但我国对外劳务输出的总体规模无论与整个国际劳务市场,还是与其他劳务输出大国相比,都存在着较大差距。这样,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能够更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明确劳务派遣岗位性质以防滥用
在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务派遣仅限于在临时性、辅助性和可替代性岗位中实施;然而在现实中,劳务派遣趋向“长期性、任意性、普遍性”,大有取代劳动合同趋势。***总工会在2011年曾就国内劳务派遣进行了专门调研,结果显示,***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占国内职工总数近20%,比此前人社部公布的数据多出逾一倍,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转制式劳务派遣:是指员工已经被用工单位录用,按照原岗位、原工资不变的原则,从现有用工单位的编制中转到劳务派遣***,从而变更了关系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