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结构是指公司的构成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它是为了达到有效的经营管理的目的,规定各个部门及其组成人员的职责以及不同职责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自身合法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均是通过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的。
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住所是指公司的决策机构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它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中心场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确定公司纠纷案件管辖、准据法、送达地址的基本依据。但2009年新颁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则提高了注册资本额度,其第7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保险代理公司要想顺利地开展活动,也必须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条件。

为了保证保险代理公司的赔付能力,《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要求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日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并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者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保证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报送中国保监会。我国保险市场巨大,发展迅速,这就给保险代理公司的诞生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对一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一年期保单的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同时不得低于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上年营业收入的2倍。当然,如果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达到5000万元的,可以不再增加职业责任保险的赔偿额度。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缴存保证金的,应当按注册资本的5%缴存;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相应增加保证金数额;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证金缴存额达到100万元的,可以不再增加保证金。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额度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所认缴的股本总额,也是保险代理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保证金的缴存应当以银行存款形式或者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完成,以银行存款形式缴存的,应当专户存储到商业银行。保证金存款协议中应当约定:“未经中国保监会书面批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不得擅自动用或者处置保证金。银行未尽审查义务的,应当在被动用保证金额度内对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代理公司的优势团队服务更具优势。而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首先考虑的是本公司的利益,是向保险公司倾斜的。代理公司作为一级法人机构,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和金融保险方面的管理精英,有利于限度地维护客户、保险公司及业务人员等多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一级服务机构,将会以更多的服务项目,更先进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更的售后服务.
投保人又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作为受益人。
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在受益人的情况下,实际上是被保险人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受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