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员工派遣、雇员派遣,是指由具有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资格的机构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员工向派遣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具有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资质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目前,我国的劳务输出发展较快,但与世界其它***相比,差距很大。
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实施以来,关于劳务派遣的争议始终未间断,主要集中在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等。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副主任唐毅表示,由于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实际用人单位只需向劳务派遣公司***酬劳,这其中很容易造成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工同工不同酬,一旦出现任何问题,用人单位还能随时与劳务派遣工解除用工关系。通过一系列认真细致的规范运作,赢得劳务供需双方的认可和欢迎,以良好的社会信誉推动劳务派遣制的良性发展。
同工不同酬不光体现在劳务派遣工实际收入上,不少用人单位还在劳务派遣工的社会***费上动起了脑筋。调查显示,劳务派遣工***购买率仅为60%,生育***、失业***购买率不足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