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又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有遗嘱的谁为准?
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 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有权放弃继承权,但如果该行为导致其无法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如无力***抚养费等情况下,则放弃继承权行为无效。”根据这条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相关解释(z高人z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后,如果遗赠扶养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有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还有一些继承人在外地、外国甚至身陷囹圄,公证起来较为复杂,且费用较高。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继承爷爷的房子还需要孙子放弃继承权吗?
小林的爷爷奶奶一共生育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z土资源部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第三种继承析产的方式,相比之前通过法z院或者公证方式继承析产,此次规定又规定了继承人直接申请的方式。小林一家与爷爷奶奶几乎不再来往。2010年小林的爷爷因病去世,其名下有一套房产,奶奶想将这套房产给小林的一个姑姑,另两个姑姑也同意,她们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被公证员告知,因为小林父亲先于小林爷爷,因此小林作为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爷爷的遗产,如果小林不放弃继承权,小林的姑姑就无法办理继承权公证,将房产过户到其名下。小林的奶奶认为小林的父亲平时就不怎么和家里来往,现在小林父亲都去世了,小林爷爷的遗产怎么还跟小林有关系呢?
律师说法:根据我国继承***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的是司z法部、建设部于1991年联合下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案中小林只能继承他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如果本案中小林的父亲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那么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作为代位继承人也只能继承小林父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而不能按人头和小林奶奶、姑姑们平均继承小林爷爷的遗产。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即继承人必须明确表示放弃,如果采用默认的方式,则被视为接受继承。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由利害关系人做见证,代书遗嘱还有效吗?
虽然***规定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代书遗嘱,但很多时候,老人订立遗嘱时,喜欢请自己的亲属前来作证,一来表示自己的信任,二来对外也是一个公示,岂料有时亲属作证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韩老先生一直和女儿韩女士一起生活,儿子韩先生时常来探望。韩老先生去世后,两个子女为了房产打官司到法z院。韩女士向法z院提供了一份代书遗嘱。但这份遗嘱遭到了韩先生的质疑。
该遗嘱是由韩老先生的女婿陈先生代书的,明确韩老先生名下的房产归他的女儿,下方有韩老先生的签名,韩老先生的妹z妹作为见证人也签了名,遗嘱上还写上了日期。
然而法z院经审理,认为该代书遗嘱虽有两个见证人,但其中一位见证人即代书人是被继承人的丈夫,属于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答案是否定的,我国《继承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虽然其他方面都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但是该代书遗嘱仍然无效。后法z院按照法定继承,由韩女士和韩先生平均分配韩老先生的房产。
法官释法:依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法定撤销主要有三种情形:(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z高人z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也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人、***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必须保持中立,不能影响立遗嘱人的***意思,确保代书遗嘱能够反映立遗嘱人的原意。而一旦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都会导致所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受到怀疑,所立遗嘱无效。
而此案中,韩老先生的女婿作为韩老先生继承人的丈夫,与该房产的继承有重大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韩老先生的女婿作为代笔人和见证人,这违反了***规定,因此该代书遗嘱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房产继承容易产生哪些***?
根据的实践。房产作为遗产,在继承方面,易产生以下误解:
1.把多人共有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如果离婚前遗产已经分割,自然没有问题,夫妻一方继承所得遗产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予以分割。张某成年后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盖平房五间。父亲病故,张以共有继承为名,占有了全部房屋。该房应为张和父亲、继母共有。父亲去世,张只能继承其父的房产份额,且张的继母不但属于房屋的共有人,而且与张对张父的房产都有继承权,张的继母如无劳动能力还应当多分。对此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把对公有房屋的承租权当成遗产继承。同时根据《合同法》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人可以随时要求***人履行义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李某生前多年居住在单位的公房中,房改后没买该房仍租住,近李病逝,李的子女要求继承该房。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承对承租房屋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承租权不是所有权,继承人不能当作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3.把继承开始前己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房产当作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王林一听十分不解,他不明白,为何自己觉得很简单的事反而会牵扯到这么多人呢。刘某丧偶后与张某结婚,结婚时刘通过书面形式把自有房屋赠与了张某,并于逝前在房屋登记部门办z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现刘的子女要求按刘的遗嘱继承这份财产。因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即使刘立有遗嘱刘的子女也无权主张对该房的继承权。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办z理房产继承***案件,分家析产***案件,宅基地***款分割***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