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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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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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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房产继承***规定咨询优惠报价

产品编号:1896346736                    更新时间: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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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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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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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广州合同签订后一方,合同还要履行吗?

律师解答:合同当事人一方后(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终止的情形)合同效力问题。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很少约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后该如何处理。法定撤销主要有三种情形:(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而一旦出现一方当事人的情形,往往带来比较麻烦的***问题,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合同效力问题。而我国***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后合同效力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作者认为应依合同性质区别对待:一是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效力并不当然终止,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话,继承人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继承人不原意继承的话,合同终止;二是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的信任。你所说的为孩子上学方便变卖其房产并购置新房的,只要新购买房屋价值不明显低于原房屋价值,且给孩子上学提供明显便利的,应该属于“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情形。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这类合同依合同性质属于不可转让的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应该随着合同主体的而自然终止。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根据以上规定,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因此,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只有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处分未成年人的房产,即“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征z地补偿款如何继承?

张某夫妻和张某的父母一起生活,张某有个哥哥都已成家另过。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张某夫妻和张某的父母每人分得4亩承包地,四口人共分得16亩承包地,在一个承包经营户上,承包经营户代表人为张某。张某的两个哥哥各自成户并另外分得了家庭承包地。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遗赠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排除继子女的继承权。后张某的父母先后去逝。2010,***因修路征用张某家的16亩承包地并获得征z地补偿款32万元。张某哥哥向法z院起诉,要求继承张某父母8亩地的征z地补偿款16万元。本案中该征z地补偿款是遗产吗?能继承吗?

律师解答:征z地补偿款不是遗产,不能继承。张某的父母去逝后,其承包地由张某夫妇继续承包经营,土地被征收后,征z地补偿款不是遗产,也不能继承,只能由张某夫妇享有,张某的两个哥哥因不是该承包户中的成员,无权分得征z地补偿款。理由如下:

首先,从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上看,农村实行的是集体经济***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其特点是以户为单位,该户的成员平等的享有经营土地的权利。9、证据一般有:病历、鉴定意见、诊断报告、事故认定书、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监护协议书、家庭会议记录等。在承包期内,该户内部分成员的并不影响整个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只要作为承包单位的户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不发生继承关系。我们现行的土地政策执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分配政策,户中的某个成员的,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作,征z地补偿款当然由其他成员依法享有。

其次,从承包方的主体资格上看,当户中的成员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丧失,也不再是该集体经济***成员了,也不再是承包经营户中的成员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的农户。而征z地补偿款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的,集体经济***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以保障失地农户将来的生产生活。”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征z地补偿款只有承包方才享有权利,因此当户中的部分成员去逝后,其户z口注销,民事主体资格丧失,村民资格丧失,承包户的成员资格也归于消灭。因此逝者不能再对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无权请求分配征z地补偿款。

再次,从征z地补偿款的性质上看,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属于收益范畴,当然也就不属于继承财产范围。《继承法》第四条第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规定继承。继承人继承***后,既取得***人资格,其可以凭***凭证和继承相关的证据向***人主张权利。个人承包,依照***允许由继承人继承承包的,按承包合同办理”。从上述规定可以得知,农民个人承包所得的承包收益(即从事农业生产的获利)属于农民个人合法财产,在公民时列入遗产范围并发生继承。而征z地补偿款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的,集体经济***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以保障失地农户将来的生产生活。因此,征z地补偿款从性质上看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甚至在赠与合同已经一部或者全部履行之后,在具备***规定的情形时,撤销权人可以撤销赠与。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股z票如何继承?

闫女士在整理丈夫时发现一张市值5万余元的股东账户卡,但却不知密码,这该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根据z高人z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等,股z票属于较常见的有价证券,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闫女士要实现继承权,可以选择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或者携带基层调解委z员会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到法z院申请确认。

  了解程序后,闫女士召集了所有顺位继承人,带着丈夫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据材料,在所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顺利继承丈夫名下股z票,并向法z院提交了确认申请书。闫女士带着法z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到证券公司办理了相应的转户手续。

所提醒市民,出于***安全的考虑,在不能提供密码的前提下,证券公司、***公司、***等***机构一般会要求出具继承权证明书才能办理账户密码修改、转户等手续。作为城市户z口的子女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因此,市民应将股z票账号、***存款等密码及时与家人共享。同时,购买***后要及时告知家人,并将保单妥善存放在固***置,避免由密码缺失带来的不必要麻烦。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同时根据《合同法》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人可以随时要求***人履行义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城市户z口的子女能继续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吗?

王某父亲曾向当地村委会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并建房。之后王某考上另外一座城市的大学,毕业之后落户到该城市工作。王某的父母去世后,老宅因此闲置。根据我国继承法,继承权可以放弃,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后村委会通知王某,因其父母均已去世,王某本人又非本集体经济***成员,按规定村委会需将其老宅的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要求王某在规定时间里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并清理。王某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住宅及宅基地使用权,因此拒绝了村委会的要求。双方争执不下,村委会将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z院王某返还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

法z院经审理认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依据是农民个人的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王某的户z口早已经迁出,其不再是本村的集体经济***成员,宅基地使用权资格自然也应该随之消灭,而其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因的事实而消灭,因此王某及其父母都不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理由如下:首先,从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上看,农村实行的是集体经济***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其特点是以户为单位,该户的成员平等的享有经营土地的权利。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的问题,法z院认为,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此法z院王某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返还给村委会。

律师讲法:关于宅基地继承的***分析。

根据《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被赋予了福利和保障的功能,其流转是被严格禁止的。然而,根据《继承法》,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农村房屋是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的。但继承房屋之后不能改建及重建,居住至房屋自然倒塌之后即由村委收回。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办z理房产继承***案件,分家析产***案件,宅基地***款分割***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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