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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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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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租赁合同***律师-萝岗区合同***律师-在线***咨询电话

产品编号:224499836                    更新时间:2018-11-21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联系人名片:

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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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如何确定合同***的管辖法A院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A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A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提起的***,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A院管辖。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A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规定的管辖法A院

1、因***合同***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人***A院管辖。如果***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事故发***的人***A院管辖。

2、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A运输合同***提起的***,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A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A院管辖。

五、因合同***提起的***,著z名合同***律师,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A院管辖。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律师,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担A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打合同官司厉害的律师 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中介合同等解除咨询

广州发短信解除合同符合书面通知解除形式吗?

[案例]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经营饭店,双方约定如乙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有权解除合同;但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否则不退保证金。后乙拖欠租金超过15天,甲于是以手机短信方式向甲表达了解除合同的意思,乙陈手机短信不是书面通知不退保证金,本案保证金该退吗?

律师解答:当事人争议点在于乙以手机短信息方式向甲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符合约定的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形式,实质上就是在争论手机短信息在证据种类上的归属或***性质。

首先,手机短信息可以归类为特殊的书面形式。手机短信息是指在手机用户之间或手机用户与非手机用户之间,利用通信网络通过至少一部手机传递的文本、图片、声音和视频等信息,是一种通过移动通信运营商的信号网络进行传输的数字化通讯方式。依照《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和《电子签名法》第四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要求的书面形式。”的规定,擅长合同***律师,手机短信息可以归类为或视为书面形式。据此分析,乙以手机短信息方式通知甲解除合同,依法可以认定属于特殊的书面形式,不违反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的方式。

其次,手机短信息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应属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随着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电子数据在***实务中作为证据被频繁使用及其解决识别争议问题的现实需要,《民事***法》第六十三条第A一款第(五)项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种类规定下来。据此,甲以短信通知符合书面通知形式,保证金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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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A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A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A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返还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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