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
一、法定继承是指按***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A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三、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四、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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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父母的房产被登记到一个继承人名下,其他继承人如何***?
李强有一个弟弟,两人小时候都和父母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成年后,李强便搬离了家里,而弟弟李华始终和父母共同居住。父母去世后,家里的老房子面临***,李强认为,房子是父母的遗产,自己和弟弟都有继承权。可李华却突然拿出一份房z产证,上面记载的房屋产权人已经变成了李华的名字,并对哥哥说:“这房子根本就不是父母遗产,早就是我的个人财产了。”看到房z产证,李强很气愤,他认为根据父母生前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房子的产权人应为父母,弟弟无权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相关登记机构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审查不严格。可是,明知道房z产证有问题,是该直接提起继承***之诉,确定遗产份额呢?还是先启动一个行政***撤销弟弟手上的房z产证,而后再打继承官司呢?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产继承如何操作咨询,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这就意味着,产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而登记行为是由行政机构依职权作出的。目前,产权登记的审查主要还是对相对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所以不能排除登记内容与真实的权利归属存在偏差的情形。当这种情况出现时,真正权利人的权利如何保护呢?
物权法解释(一)***条和第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z院一并审理的除外;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根据这项规定,如果当事人想要确认的是争议的不动产归谁所有,或者不动产的权利是基于什么原因产生、变更、消灭的,就应该提起民事***。李强与弟弟之间的***就属于这种类型。李强和弟弟对房屋权属的争议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虽然弟弟拿出了一份房z产证,但李先生仍然可以在民事***中,通过提交相反的证据推z翻上述房z产证,请求法z院查明房子真正的权利人到底是谁。然后,再以此为基础,确定能否继承以及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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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遗嘱继承***律师事务所 代书遗嘱咨询
广州代书遗嘱怎样立才有效?
邹某父亲去世后,邹某拿着父亲将房屋留给自己一人的代书遗嘱,诉至法A院要求按遗嘱继承。邹某庭审中提供了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书一份,见证内容为父亲立遗嘱将房屋留给其继承。邹某庭审中又提供光盘一张,对以上证明事项予以佐证。
法A院审理后认为,关于争议的见证遗嘱效力问题,因该遗嘱没有立遗嘱人签名,只有立遗嘱人手印,且没有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只有两位见证人名章,此外,法A院调查发现,宅基地房继承咨询,该遗嘱不是现场一次性形成,存在打印和手写混合的情况,依据继承法关于代书遗嘱的规定,上述见证遗嘱的形式要件并不符合***规定,遗嘱无效。据此,法A院驳回了邹某的***请求。
律师讲法:本案中,邹某要求按照代书遗嘱来分割遗产的主张***终未获法A院支持,其原因是涉案遗嘱不符合***规定关于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虽然该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为律师,且有录音A录像证明形成代书遗嘱的全过程,但我国继承法对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比较严格,只要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部分欠缺,即使能证明代书遗嘱上的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份遗嘱仍然无效。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除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第z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第三,见证人见证过程必须完整,遗嘱人口述遗嘱过程中,见证人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见证整个过程,保证时间、空间的高度一致性;第四,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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