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国内***地位。 2.拥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企业原则上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并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活动; 3.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超过5%。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较强的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并享有相当知名度。企业盈利能力较强,近三年连续盈利,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稳定上升; 5.重视企业人才***建设。企业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30%,拥有一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 6.企业信誉好。为在苏州市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产负债率合理,******好,无***违规记录或不良行为。申报材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六份(平装),同时报送电子文件。申报材料包括试点企业申报表、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各类获奖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ISO证书、技术标准、知识产权证书、以及市科技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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