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怎样赔偿
案情回顾:
2013年十一假期,康小姐的爸妈来北京游玩,几天的欢乐之后没想到迎来他们的却是生离死别。在父母要走的那天康小姐打出租车欲到首都机场送他们乘飞机返乡,不想途中遭遇***,造成两死一伤的惨剧,康爸一下子痛失两位亲人,一气之下决定将出租车司机及其所属公司起诉至***,近日,劳动合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作出一审***,要求出租汽车公司赔偿七十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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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后认为,康小姐及其父母乘坐出租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林某是出租汽车公司的驾驶员,其进行客运活动期间系履行职务期间,故本案中承运人应为出租汽车公司,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应由客运合同的承运人出租汽车公司对康小姐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都嘉律师解析:
乘坐出租车造成损害的,如果出租车司机无过错,一般由出租车公司赔偿。***规定所有的出租车都应该上有交强险,因此现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赔偿不足的由出租车公司赔偿。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谨慎驾驶,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您不仅是造成的伤害,工程合同***,而是毁灭了两个家庭。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不明,欢迎致电都嘉律所。
租赁期间,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了怎么办?
《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本条规定了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依然有效,新的所有权人无权解除租赁合同,在承***与受让人之间无须另行订立租赁合同,新的所有权人在受让该租赁物所有权时就与承***产生了租赁合同关系,称为新的出***,继承原出***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出***没有将所有权变动的事项通知承***,承***向原出******的租金效力及于受让人。
2、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第三,合同***,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第四,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具备上述条件,即使买受人不知道该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仍然能够对抗买受人。
3、买卖不破租赁并不限于出***出售租赁物的行为,还应包括租赁物***、赠与以及遗赠、互易甚至将租赁物作为合伙***等情况,上述情况都会涉及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问题。
如果关于租赁合同有其他***问题的,欢迎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转让与物权转让
虽然***转让与物权转让两者概念相似,但是在性质上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为了使大家更好地区分它,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如何区分***转让和物权转让?
1、转让对象不同。***本身是一种无体***,而***转让是以实存利益为基础,可作为转让的标的,是一种债的转让。物权转让在性质是物的所有权转让,是以实物为基础,是一种实体物的转让。
2、转让形式不同。***转让是当事人之间就***的让与达成的协议,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将其***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而物权转让是将动产或不动产的物权,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经过公示、登记后,发生***效力,将其整体物权不能分离地转让给受让人。
3、适用***不同。尽管两种行为都要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发生转让,但合同的转让在性质上是***的转让,因此,完全受合同法调整;物权的转让是所有权权能的分离和处分的行为,因此,转让关系尽管仍是合同关系并可以受合同法的调整,但整个物权的处分行为又要受到物权法的调整。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的转让与物权的转让的区别,看过上面的介绍,希望您能够很好地区分它们,在具体适用的时候灵活自如,轻松应对,如果您想更多地了解***的转让与物权的转让的知识,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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