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土地山林承包权继承*** 宅基地房继承争议律师
广州户主***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续承包吗?
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该户的户主或者其他成员***后,若该户仍有成员,则该户不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户的其他人员持续享有承包经营权。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条规定的“承包收益”,不得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以及《***A高人***A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集体经济***的农户。通说认为“户”是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员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持续经营。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利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这里的“承包利益”是指承包人生前投入资金和付出劳动,却还没有取得的劳动收益,对这部分财产应当允许继承,其继承人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的成员,也可以是非集体经济***的成员。林地承包的承包人***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市著A名继承法***律师 疑难房产类继承案件律师
广州没有房A产证的房子、军产房、军产房、宅基地房能继承吗?
1、签了购房合同还没有房A产证的房屋如何继承?
电话:18078803465(张静),现实生生活中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上只属于债A权的范畴,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待房A产证取得后,再继承。
2、不能上市交易的央产房、军产房能继承吗?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3、公租房能继承吗?
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后,同住同户A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能变更承***,理论上,原承******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只有本集体***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如果继承人和死者一样均是本集体***成员,广州天河区咨询,其继承死者的宅基地和房屋一般都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成员,甚至已经成为城镇户A口,起诉房屋使用费咨询,因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其取得需要主体符合特定的身份,即本集体经济***成员。因此,非本集体经济***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起诉分割房产咨询,同样,继承后如何真正实现居住、使用的权利,依然需要有关***和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公证遗嘱处分他人财产部分无效
张老太2012年去世后,她和张老先生生育的四个女儿发生遗嘱纷争。三个姐姐起诉四妹,房屋继承***时效咨询,要求平均分割老人的遗产。但四妹拿出张老太的公证遗嘱,该遗嘱内容为:张老太死后,其名下的这套房屋遗留给四女儿,他人不得干涉,并由公证处公证。对此,三个姐姐却不予认可。
法A院经审查认为,虽然张老太在张老先生去世后,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房屋,但购买该房屋时使用了夫妻二人的工龄,才取得了优惠价。并且张老先生去世后,对其遗产并未进行分割,因此该房屋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各占一半的份额,而并非张老太个人的财产。张老先生去世时没有遗嘱,他占有的一半份额应由张老太和四个女儿共同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每人各占10%的份额。到张老太立遗嘱时,她占有该房屋的60%的份额。公证遗嘱也仅对她占有的60%的份额具有效力,对该房屋中由其四个女儿应继承的40%部分无效。***终,法A院***张凤依公证遗嘱继承张老太60%的份额,加上自己继承张老先生的10%的份额,共获得该房屋70%的份额,而张老太的其他三个女儿各自继承该房屋10%的份额。
律师讲法: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该***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公民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且是公民个人具有所有权的合法财产,包括自己名下的和他人名下的属于自己的财产。此案中,该房屋虽然登记在张老太的名下,但事实上张老太仅享有60%的份额,她也只能处理这60%的房产份额。根据***A高人***A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起诉分割房产咨询-宅基地继承***律师-广州越秀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起诉分割房产咨询-宅基地继承***律师-广州越秀区咨询是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gzhesheng.)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张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