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打加盟官司厉害律师(图)-如何起诉公司退款咨询-越秀区咨询

产品编号:458317236                    更新时间:2019-03-17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联系人名片:

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广州商业经济***律师特许经营合同争议***找律师

广州特许经营合同中被特许人的权利是什么?

特许人应该披露、告知的内容,设备能退吗咨询,是特许人的义务,反过来也就是被特许人的权利。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还有3个条款的特别规定,比如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第十三条“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还有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上述条款中***第十二条,该条款类似人寿***合同上的单方解除权,也就是被特许人享有犹豫期,可在这个期限内无理由的解除合同。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则是基于信息不对称且特许人隐瞒信息而使得被特许人享有单方解除权。这两个条款相对于合同法上的法定解除权来说,是一种补充,是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的特性所规定的。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如何起诉公司退款咨询,赠与合同,***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担A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合作协议里没有特许经营的字眼还是特许经营合同吗?

律师解答:在***实践中,不能仅以合同的名称中是否包含“特许经营”等关键词加以判断,而应当根据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特许经营的特征进行判断。

特许经营的特征包括:1.特许人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等经营资源;2.被特许人根据特许人的***在特定经营模式下使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3.被特许人按照约定向特许人***特许经营费用。如符合以上条件,尽管《合作协议》没有特许经营的字样,但其内容符合特许经营的特征,该协议应属于特许经营合同。


广州连锁加盟合同解除时,加盟费是否应该退还?

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但却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才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对于特许加盟费应否返还的问题,首先涉及对加盟费性质的认识。

特许经营本质上是一种以特许权的授予为基础的合同关系,特许人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组合(包括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装潢式样等)以及其他相关权利组合(如商品配送系统、财务系统及服务系统)许可给被特许人使用,以实现优质资产资源共享。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萝岗区咨询,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公司告加盟商赔偿怎么办,只是特许经营的第A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

加盟费***的目的是为获得经营资格,特许经营资格的获得意味着被特许人得到了一种***,从而能够因此取得可以带来声誉的知识产权、规范统一的营销培训、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经营模式,并且可以***A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开办新企业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和风险负担。因此,在合同开始履行后,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中途解除时的处理原则,而特许方又切实履行了收取加盟费所应承担的义务,将特许权授予了加盟者,那么,即使中途解约,加盟费也不存在返还问题。

那么,加盟费是不是“无论何种情况均不退还”呢?

如果被特许人尽管缴纳了加盟费,却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无法实现对特许人所许可的无形财产的使用,在提前解约的情事发生后,被特许人可因加盟费对价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还请求权。

如果被特许人缴纳了加盟费,并且取得特许经营资格,但在经营一定期限后,由于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

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为签订合同前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了***信息,即被特许人是受到特许人的欺诈后才签订合同并缴纳加盟费,被特许人可行使返还请求权。

实践中有的合同约定了加盟费“无论何种情况均不退还”,这是显失公平的,人***A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或撤销,而不是仅依此约定来决定特许经营合同解除时加盟费的归属。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打加盟官司厉害律师(图)-如何起诉公司退款咨询-越秀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gzhesheng.)实力雄厚,信誉可靠,在广东 广州 的***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公司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将***合拓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电话:020-87561363传真:020-87561363联系人: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主营产品: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