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起诉***如何确定
1、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但下列***,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三)对被***的人提起的***;
(四)对被***的人提起的***。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更多******咨询,欢迎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异地离婚的离婚手续
异地***离婚与同地***离婚程序不同的地方是牵涉到管辖***的问题。即向哪个***起诉。
根据***高人民***的***解释: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财产分割,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财产分割,现在提起离婚***,原则上应当适用上条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咨询,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婚姻法财产分割,在其现居住地满一年,则应视其有经常居住地,那另一方提起离婚***,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起诉。
更多******咨询,欢迎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有哪些?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无效婚姻制度是对欠缺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确认其不具有婚姻的***效力的制度。它是保障婚姻法的严肃性、***性,坚持结婚的条件与程序,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预防和减少婚姻***,制裁***婚姻的重要措施。
《婚姻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与“离婚”在***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无效婚姻”情况中所生的子女为非婚***女,而“离婚”情况中的子女是婚***女。
更多婚姻家庭方面的咨询,请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财产分割-都嘉律师事务所由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在***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无限的热忱和热情,都嘉律师事务所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张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