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很多人觉得合同成立以后就不应该解除,双方一定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有时因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合同律师函,合同的继续执行对双方都没有利,这个时候就需要解除合同。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同解除,下面就请都嘉律师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样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务,合同***律师,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行政***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租赁期间,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了怎么办?
《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本条规定了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依然有效,新的所有权人无权解除租赁合同,在承***与受让人之间无须另行订立租赁合同,新的所有权人在受让该租赁物所有权时就与承***产生了租赁合同关系,称为新的出***,继承原出***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出***没有将所有权变动的事项通知承***,合同律师,承***向原出******的租金效力及于受让人。
2、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第三,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第四,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具备上述条件,即使买受人不知道该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仍然能够对抗买受人。
3、买卖不破租赁并不限于出***出售租赁物的行为,还应包括租赁物***、赠与以及遗赠、互易甚至将租赁物作为合伙***等情况,上述情况都会涉及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问题。
如果关于租赁合同有其他***问题的,欢迎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某些行业在进行频繁地、重复性地交易的过程中为了简化合同订立的程序而形成的。
格式条款主要有以下特点:
1、 其对象具有广泛性。要约向公众发出,任何人只要同意要约的规定就可以签订合同。
2、 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的,且内容具有持久性。
3、 条款内容不与(或未与)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
4、 由事业者提出。
使用格式条款的优势是,可以简化缔约手续,减少缔约时间,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合同律师咨询,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同样,格式条款又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垄断,交易对方当事人与条款提供者不能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其合同自由极为有限,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因此,《合同法》中规定了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情形。即:
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同时,《合同法》规定的对格式合同的解释原则存在一个法定的先后顺序。在双方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首先按照通常含义予以解释。当通常含义存在多种理解时,则根据其中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含义予以解释。
如果关于格式条款有其他***问题的,欢迎致电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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