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后各方的权利义务
都嘉律师: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丢了怎么离婚,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如了解***问题,请百度一下“都嘉律师”。
夫妻一方受赠的礼金、礼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都嘉律师: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则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夫妻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如了解***问题,请百度一下“都嘉律师”。
老年人的再婚权利
都嘉律师: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中的首要内容,当然也包括老年人的再婚自由。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离婚,包括离婚和再婚的自主权利,尤其是不得因自己私利和世俗偏见阻挠、干涉父母再婚。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对于父母再婚的,子女仍应尽赡养义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不能因父母再婚而不闻不问,相互推诿。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直接向子女索要赡养费,也可以向***起诉。
如了解***问题,请百度一下“都嘉律师”。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都嘉律师事务所(查看)由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拥有很好的服务和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全网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