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合同目的。现将合同主要的九项条款简述如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赠与合同,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途径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欠款合同,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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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中双方的义务责任
受托人: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委托人:
1.***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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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特征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仓储费的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 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这是仓储合同主体上的重要特征。
2 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
3 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
4 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5 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的义务,存货人承担***仓储费的义务。
6 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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