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我国婚姻法紧紧地同我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相联系在夫妻财产制上建立了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这一规定在***规定的前提下确定了尊重当事人在***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的原则。
因此,同居财产分割,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我们首先必须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所谓的婚姻存续期间,是从双方领取结 婚 开始到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这段时间。

***规定什么是婚后财产?
婚后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财产分割律师,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离婚是很多准备离婚人士比较关注的问题,但由于******知识的不足而又不能确定约定的效力。为此,北京都嘉律师就“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离婚”的问题撰文如下,希望能够帮到您。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离婚的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其一是夫妻财产约定,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离婚时***应根据该约定内容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这种约定一般未注明双方以“协议离婚”为财产处理的前提。
其二是离婚约定或离婚协议。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中反悔的,***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未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见,财产分割,离婚协议的特点在于,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条件是“协议离婚”,该要件必须在协议中明示,此即构成离婚协议与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区别要件,亦导致不同的***适用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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