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获得的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都嘉律师: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在离婚时,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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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办理离婚登记?
都嘉律师: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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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可否更改子女姓名?
都嘉律师:子女在父母离婚之后更改姓名的问题,根据2002年的***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可以拒绝受理;对另一方因向******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应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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