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我国婚姻法紧紧地同我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相联系在夫妻财产制上建立了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这一规定在***规定的前提下确定了尊重当事人在***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的原则。
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离婚财产***,我们首先必须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所谓的婚姻存续期间,是从双方领取结 婚 开始到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这段时间。

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离婚时另一方自然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方式***,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剩余***。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二、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三、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按实际双方应得比例分割。

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签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婚前财产公证,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终发生争议时,财产,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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