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有哪些
1、承运方的责任:
(1)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2)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运到逾期,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按照规定赔偿,再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赠与合同,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
纲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2、托运方的责任:
(1)未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偿付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腐蚀等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身***的,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专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土地租赁合同,发现货物损坏、短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合同,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时,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我通过了一家公司的面试,人力资源主管通知我明天去签合同,请问签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要注意合同签订日期、双方权利义务、劳动期限、是否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等。具体事项您可以看看都嘉合同律师网,上面有详细介绍。
货物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
(1)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
(2)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1)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
(2)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
(3)包装货物的义务;
(4)***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3、承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
(1)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2)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合同赔偿,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
(3)对不***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可以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4、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1)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2)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
(3)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5、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收货人的主要权利是:
(1)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
(2)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
6、收货人的主要义务是:
(1)检验货物的义务;
(2)及时提货的义务;
(3)***托运人少交或未交的运费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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