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公司没有备案开展特许经营活动有什么***责任?
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特许人应当***z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z务部主管部门备案。”
正是因为上述规定,***实践中,被特许人常常会以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或没有“备案”为由请求法z院宣告特许经营合同无效,进而要求特许人返还已收取的加盟费。那么,特许人违反“两店一年”及“备案”的规定会导致合同无效吗?
律师讲法:不会。虽然《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行政***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根本区别在于合同的履行是否会损害***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若违反规定后合同继续履行会导致***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则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反之则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那么,具体到本文所说的“两店一年”以及“备案”制度,实际上是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为进一步规范特许经营行业而对特许人提出的一些管理性的要求,而特许人是否具备特许资质并不能通过是否拥有“两店一年”及是否“备案”来进行判断,***根本的还是要看特许人是否拥有能够许可他人使用的特许经营资源并进行相应的经营指导,且违反上述规定也并不会对***和社会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条例》中的“两店一年”以及“备案”条款应属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应通过条例中规定的相应的行政手段加以干预,而不应当然地影响合同的效力。
但是,《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具备两店一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z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特许人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什么是格式合同咨询,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广州加盟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后,加盟费退还多少?
1、特许权使用费的返还
被特许人***特许权使用费的对价是获取特许人的特许权。在合同无效和被擻销的情况下,特许权使用费应当全部返还。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解除前合同的履行是有效的,因此,特许权使用费的返还应当按照实际经营期限与约定经营期限进行折算。没有约定经营期限的,综合考虑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实际经营期限、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确定特许权使用费的返还比例。
2、管理费的返还
管理费一般是指被特许人为特许人提供的日常支持和服务而***的持续性费用。因特许人提供的日常支持和服务具有不可返还性,因此,白云区咨询,合同被认定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后,应当考虑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已***的管理费是否返还和未***的管理费是否应当***。
3、赔偿损失问题
特许经营合同被认定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后,过错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我们认为,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应当包括无过错方为订立合同以及履行合同产生的直接损失,如被特许人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广告宜传费用、租房装修费用、员工工资等。合同解除前特许经营合同已经履行一段时间的,上述费用应视情况按照实际经营期限与约定经营期限进行折算。
被特许人主张特许人赔偿间接损失的,应持谨慎态度。除非根据公平原则,在过错方赔偿对方所受直接损失远远不能弥补实际损失时,且对方有证据证明其确实因特许经营合同被无效、撤销或者无效产生了丧失订约机会或者可得利益的较大损失的情况下,法A院可以酌情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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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如何避免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近年来,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在我国发展迅速,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相关***的滞后,以及公众对特许经营***关系的认识不足,由此导致相关******日益增多。如何充分挖掘经营模式中的知识产权资源,实现企业的迅速扩张,如何通过规范经营使被特许企业分享品牌成长所带来的丰厚回报?律师从保护和监管两方面提出建议:
一方面应当扩大特许经营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的覆盖面。
首先,特许人应提高对特许经营资源的著作权保护的意识,对经营手册、宣传资料、装修图纸等经营资源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在合同中对经营资源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理进行明确的约定。
其次,特许人应该对符合条件的字号、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及时申请注册商标,符合条件的产品设计、包装、装潢及时注册为立体商标,从而获得商标法的保护。同时,注重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的注册,防止他人通过申请近似商标实现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目的。
再次,特许人在进行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与被特许人签订保密协议,不管***终是否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被特许人都不能***其知悉的商业秘密;与被特许人的负责人、高***管理人员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一定期限内禁止上述人员从事与特许人相竞争的业务。
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对被特许人知识产权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
一是要在合同中进行详尽明确的约定。除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使用进行概括约定,特许人***A好再与被特许人签订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对相关经营资源的使用进行特别约定,特别是使用的方式、地域范围、期限以及合同终止后立即停止使用等。
二是要建立常态化的知识产权使用监管制度。落实专人对被特许人的知识产权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A法情况及时予以纠正,认真学习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保护的途径和特点,积极借助行政保护、***保护手段及时打击被特许人的侵权行为。同时,特许人还要***监督被特许人在使用统一的知识产权资源时,是否在显著位置通过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告知其仅是加盟商,解除加盟合同要赔偿吗,不是特许人,从而让消费者明确与之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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