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食品备案程序汇总
1. 北京市
2. 广东省
3. 广西
4. 吉林
5. 江苏
6. 江西
7. 山东
北京市***食品备案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23日
一、办理对象
北京市内已取得含***食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单位(含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食品原注册人。(以下简称“备案人”)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品安全法》
2.《***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3.《***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4.《关于发布《***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食品声称的***功能目录(一)》的公告》(2016年第205号)
5. 《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6号)
三、办理流程
(一)获取备案系统登录帐号
1.备案人应当进入***食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备案信息系统,根据《***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备案人使用手册》的要求申请登录帐号。
2.备案人申请登录帐号时,应填写以下信息:备案人名称和住所、生产许可证号及有效期、营业执照信息、法人代表信息、联系人信息。
3.备案人应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载有***食品类别)、商标证(没有的可不提供)、法人代表***或***、***委托书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与填写信息对应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委托书应当为法定代表人***,包含备案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备案人公章。
4.备案人提交申请后,应在接到北京市食品***监督***电话通知后及时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商标证(没有的可不提供)、法人代表***或***、***委托书等资质文件的原件办理现场审核。
5.备案人现场提供的材料与***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一致的,可当场确认并获得***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帐号。
(二)申请
1.备案人获得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帐号后,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填写备案人及申请备案产品相关信息,逐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带条形码、校验码的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连同其他备案材料,逐页在文字处加盖备案人公章(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除外)。
2.备案人应将所有备案纸质材料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后提交。
3.已经备案的***食品,需要变更备案凭证及附件中内容的,应按上述程序提交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三)备案
备案材料提交成功后,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发放备案号,并按照相关要求的格式制作备案凭证。备案变更资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变更;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
需要说明的事项:
1.原注册人产品转备案的,应当向总局技术审评机构提出申请。审核符合要求并获得总局技术审评机构书面通知的,方可向北京市食品***监督***提交备案申请。
2.备案人获得备案号后,应当保留一份完整的备案材料留档备查。
四、备案材料要求
(一)一般要求
1.***食品备案材料应符合《***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原料目录》以及辅料、检验与评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食品备案材料应当严格按照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
3.备案材料首页为申请材料项目目录和页码,每项材料应加隔页,隔页上注明材料名称及该材料在目录中的序号和页码。
4.备案材料中对应内容(如产品名称、备案人名称、地址等)应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
5.备案材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4号字,英文不得少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晰。
(二)具体要求
1.***食品备案登记表,以及备案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责任承诺书。
2.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
备案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机构代码等符合***规定的法人***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载有***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
原注册人还应当提供***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原注册人没有载有***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的,可免于提供。
3.产品配方材料
产品配方表根据备案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包括原料和辅料的名称和用量。
原注册人申请产品备案时,如果原辅料不符合《***食品原料目录》或相关技术要求,备案人应调整产品配方和相关技术要求至符合要求,并予以说明,但不能增加原料种类。
4.产品生产工艺材料
备案人应当提供生产工艺流程简图及说明。工艺流程简图以图表符号形式标示出原料和辅料通过生产加工得到***终产品的过程,包括主要工序、关键工艺控制点等;使用预处理原辅料的,应在工艺简图及说明中进行标注;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及产品技术要求中生产工艺描述内容应当相符。
5.安全性和***功能评价材料
备案人应提供经中试以上规模工艺生产的三批产品***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等自检报告或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注册人调整产品配方或产品技术要求申请备案的,也应提供上述材料;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并予以说明。
备案人应提供产品原料、辅料合理使用的说明,及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制定符合相关***的说明。
6.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种类、名称、相关标准
备案人应列出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标准号、标准全文、使用依据。
7.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产品标签应符合相关***、***等有关规定,涉及说明书内容的,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保持一致。
产品说明书根据备案人填报信息自动完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备案人可在备案系统自动生成的产品名称中自主选择。使用注册商标的,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或注册商标使用***书。
[原料] 按产品配方材料列出全部原料。
[辅料] 按产品配方材料列出全部原料。
[***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 应包括***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名称及含量。
[适应人群] 应符合《***食品原料目录》规定以及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要求。
[不适宜人群] 应符合《***食品原料目录》中人群分类。
[***功能] 应按《***食品原料目录》的规定标注***功能。
[食用量及食用方法]应与产品配方配伍及用量的科学依据、安全性和***功能评价材料等相符。
[规格]应为***小制剂单元(***小食用单元)的重量或者体积(不包括包装材料)。如:***剂指内容物重量;糖衣片指包糖衣前的片芯重量;薄膜衣片指包薄膜衣后的重量。
[贮藏方法] 应根据产品特性、稳定性试验等综合确定。
[保质期] 应根据稳定性试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以“xx月”表示,不足月的以“xx天”表示。
[注意事项] 应注明“本品不能代替***。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本产品”。营养素补充剂产品还应增加“不宜超过推荐量或与同类营养素同时食用”。必要时可根据研发情况、科学共识以及产品特性增加相应内容。
8.产品技术要求材料
产品技术要求内容应完整,与检验报告检测结果相符,并符合现行***、技术规范、食品安***家标准及《***食品原料目录》的规定。
产品技术要求根据备案人填报信息自动完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产品名称] 备案人填报后自动生成。
[原料] 按产品配方材料列出全部原料及用量。
[辅料] 按产品配方材料列出全部辅料及用量。
[生产工艺] 应根据实际工艺操作步骤依次选择主要工序、填写关键工艺参数。
[直接接触产品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及标准] 与第四项第(二)款第6条材料一致。
[感官要求] 应描述产品的外观(色泽、状态等)和内容物的色泽、滋味、气味、状态等项目。
[鉴别] 确定产品鉴别方法的,应准确阐述。未制定鉴别项的,应提供未制定的理由。
[理化指标] 应标明理化指标名称、指标值和检测方法。
[微生物指标] 应标明微生物指标名称、指标值和检测方法。
[***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指标] 应标明***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名称、指标范围和检测方法。
[装量或重量差异指标(净含量及允许偏差指标] 应以文字形式描述。
9.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
该项检验报告与第四项第(二)款第5条下的检验报告为同一检验机构出具,则应为不同的三个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原注册人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
10.产品名称的材料
提供产品名称与已批准注册或备案的***食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并从***食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库中检索后打印。
11.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功能的材料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当场备案
法定期限说明: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
六、收费标准:
无收费
七、办理结果
备案凭证为《国产***食品备案凭证》,无有效期。
凭证领取方式:申请人自行通过备案系统打印。
广东省***食品备案申请
发布时间:2017-5-3
一、办理对象
广东省境内已取得含***食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单位(含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食品原注册人。
二、办理条件
广东省境内已取得含***食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单位(含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食品原注册人。
三、所需材料
1.***食品备案登记表,以及备案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责任承诺书
2.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机构代码等符合***规定的法人***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载有***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原注册人还应当提供***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原注册人没有载有***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的,可免于提供。)
3.产品配方材料(产品配方表根据备案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包括原料和辅料的名称和用量。)
4.产品生产工艺材料(包括主要工序、关键工艺控制点等,原料使用预混、包埋、微囊化的还应提供前处理过程。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及产品技术要求中生产工艺描述内容应当相符。)
5.安全性和***功能评价材料(提供经中试以上规模工艺生产的三批产品***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等自检报告或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注册人调整产品配方或产品技术要求申请备案的,应按5.5.1提供相关资料;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并予以说明。)
6.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种类、名称、相关标准(列出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标准号、标准全文、使用依据。)
7.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8.产品技术要求材料(产品技术要求内容应完整,与检验报告检测结果相符,并符合现行***、技术规范、食品安***家标准及《***食品原料目录》的规定。)
9.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该项检验报告与第5项的检验报告为同一检验机构出具,则应为不同的三个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原注册人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
10.产品名称的材料(提供产品名称与已批准注册或备案的***食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并从***食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库中检索后打印。)
11.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功能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获取账号:申请人进入***食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备案信息系统,阅读《***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备案人使用手册》,按照使用手册指引,上传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有***食品类别)或产品批准证书或总局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注明备案人名称、备案人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明文件扫描件,获取登陆账号。
申请:申请人及原注册人应按照《***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等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填写备案人及申请备案产品相关信息,逐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带条形码、校验码的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连同其他备案材料,逐页在文字处加盖备案人公章(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除外)。将所有备案纸质材料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后提交。***食品备案材料应符合《***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原料目录》以及辅料、检验与评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备案材料首页为申请材料项目目录和页码,每项材料应加隔页,隔页上注明材料名称及该材料在目录中的序号和页码;备案材料中对应内容(如产品名称、备案人名称、地址等)应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备案材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4号字,英文不得少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晰。
备案:材料申报成功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发放备案号,并按照相关要求的格式制作备案凭证;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当场备案
法定期限说明: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
承诺期限:当场备案
承诺期限说明: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
六、收费标准:
无收费
七、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品安全法》
2. 《***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3.《***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4. 《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6号)
八、备注
(一)申请提交方式
(二)受理
1.补正材料。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被受理的,系统自动显示状态为已受理;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以对话框形式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办理进度查询
(四)办理结果
备案凭证为《国产***食品备案凭证》,无有效期。
凭证领取方式:申请人自行通过备案系统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监督***关于开展国产***食品备案工作的通告
2017年第2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品安全法》《***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为贯彻落实《***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7号)及《***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备案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2017年第68号)等规定,我区即日起启动***食品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一)广西辖区内已取得含***食品范围《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原注册人。
二、备案受理部门
自治区食品***监督***。
三、备案网址
***食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备案信息系统
四、获取备案系统账号
备案人进入***食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备案信息系统,阅读《***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备案人使用手册》,按照使用手册指引,上传《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有***食品类别)或产品批准证书或总局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注明备案人名称、备案人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明文件扫描件,获取登陆账号。
五、备案信息填报、提交
备案人通过***食品备案信息系统逐项填写备案人及申请备案产品相关信息,逐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带条形码、校验码的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连同其他备案材料,逐页在文字处加盖备案人公章(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除外)。备案人将所有备案纸质材料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后提交。
六、备案号发放、存档和公开
***食品备案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备案、网上自动生成备案号及备案凭证,备案申请人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凭证。备案人应当保留一份完整的纸质备案材料存档备查。自治区食品***监督***在局门户网站设立“国产***食品备案”栏,向社会公开备案产品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监督***
2017年5月11日
吉林省***食品备案申请(使用原料已列入《***食品原料目录》)
一、项目名称
***食品备案申请(使用原料已列入《***食品原料目录》)
二、办理对象
吉林省境内已取得含***食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含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食品原注册人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品安全法》、《***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6号)、《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7号)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材料要求
1.***食品备案登记表,以及备案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责任承诺书
2.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机构代码等符合***规定的法人***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载有***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原注册人还应当提供***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原注册人没有载有***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的,可免于提供。)
3.产品配方材料(产品配方表根据备案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包括原料和辅料的名称和用量。)
4.产品生产工艺材料(包括主要工序、关键工艺控制点等,原料使用预混、包埋、微囊化的还应提供前处理过程。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及产品技术要求中生产工艺描述内容应当相符。)
5.安全性和***功能评价材料(提供经中试以上规模工艺生产的三批产品***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等自检报告或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注册人调整产品配方或产品技术要求申请备案的,应按5.5.1提供相关资料;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并予以说明。)
6.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种类、名称、相关标准(列出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标准号、标准全文、使用依据。)
7.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8.产品技术要求材料(产品技术要求内容应完整,与检验报告检测结果相符,并符合现行***、技术规范、食品安***家标准及《***食品原料目录》的规定。)
9.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该项检验报告与第5项的检验报告为同一检验机构出具,则应为不同的三个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原注册人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
10.产品名称的材料(提供产品名称与已批准注册或备案的***食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并从***食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库中检索后打印。)
11.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功能的材料
七、办理流程
1.获取账号:申请人进入***食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备案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bjba.zybh.),阅读《***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备案人使用手册》,按照使用手册指引,上传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有***食品类别)或产品批准证书或总局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注明备案人名称、备案人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明文件扫描件,获取登陆账号。
2.申请:申请人及原注册人应按照《***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等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填写备案人及申请备案产品相关信息,逐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带条形码、校验码的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连同其他备案材料,逐页在文字处加盖备案人公章(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除外)。将所有备案纸质材料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后提交。***食品备案材料应符合《***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原料目录》以及辅料、检验与评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备案材料首页为申请材料项目目录和页码,每项材料应加隔页,隔页上注明材料名称及该材料在目录中的序号和页码;备案材料中对应内容(如产品名称、备案人名称、地址等)应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备案材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4号字,英文不得少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晰。
3.备案:材料申报成功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发放备案号,并按照相关要求的格式制作备案凭证;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
八、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当场备案
法定期限说明: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
九、办理结果
备案凭证为《国产***食品备案凭证》,无有效期。
凭证领取方式:申请人自行通过备案系统打印。
十、实施***
吉林省食品***监督***
十一、咨询服务:
***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江苏省食品***监督***关于
开展***食品备案工作的通告
苏食药监保化〔2017〕98号
为落实《***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7号)及《***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备案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2017年第68号),我局自即日起,开展全省***食品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江苏省境内已取得含***食品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原注册人。
二、获取备案系统账号
备案人进入***食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备案信息系统,阅读《***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备案人使用手册》,按照使用手册指引,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获取登陆账号。
三、备案信息填报、提交
备案人通过***食品备案信息系统逐项填写备案人及申请备案产品相关信息,逐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带条形码、校验码的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连同其他备案材料,逐页在文字处加盖备案人公章(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除外)。
备案人将所有备案纸质材料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后提交。
四、发放备案号和存档
***食品备案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备案、网上自动生成备案号及备案凭证,备案申请人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凭证。备案人应当保留一份完整的备案材料存档备查。
五、信息公开
对备案的***食品,我局将在省局网站上公布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信息。
江苏省食品***监管局
2017年5月17日
江西***食品备案程序
一、适用范围江西省境内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含***食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原注册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备案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2.《***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
四、受理机构江西省食品***监督***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
五、决定机构江西省食品***监督***。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江西省境内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含***食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原注册人。
八、禁止性要求
1、***食品行业发展规则和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
2、有从业人员禁止情况的。
九、申请材料目录
1.***食品备案登记表,以及备案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责任承诺书
2.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机构代码等符合***规定的法人***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载有***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原注册人还应当提供***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原注册人没有载有***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的,可免于提供。)
3.产品配方材料(产品配方表根据备案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包括原料和辅料的名称和用量。)
4.产品生产工艺材料(包括主要工序、关键工艺控制点等,原料使用预混、包埋、微囊化的还应提供前处理过程。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及产品技术要求中生产工艺描述内容应当相符。)
5.安全性和***功能评价材料(提供经中试以上规模工艺生产的三批产品***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等自检报告或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注册人调整产品配方或产品技术要求申请备案的,应按5.5.1提供相关资料;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并予以说明。)
6.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种类、名称、相关标准(列出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标准号、标准全文、使用依据。)
7.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8.产品技术要求材料(产品技术要求内容应完整,与检验报告检测结果相符,并符合现行***、技术规范、食品安***家标准及《***食品原料目录》的规定。)
9.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该项检验报告与第5项的检验报告为同一检验机构出具,则应为不同的三个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原注册人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
10.产品名称的材料(提供产品名称与已批准注册或备案的***食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并从***食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库中检索后打印。)
11.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功能的材料
十、申请接收江西省食品***监督***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获取帐号
2、申请
3、备案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当场备案
法定期限说明: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备案凭证为《国产***食品备案凭证》。
十六、结果送达申请人自行通过备案系统打印。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对行政***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其合法权益因行政******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十八、咨询途径
1、省局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
2、省局***食品监管处联系;
3、省局
在线答疑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1、局***党委纪检
2、驻局纪检组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2: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1、办理进程查询
2、省局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
附录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1、受理现场示范文本;
2、江西省食品***监督***网站在线答疑;
3、江西省食品***监督******食品监管处。
山东省***食品备案申请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食品备案申请(使用原料已列入《***食品原料目录》)
二、办理对象
山东省境内已取得含***食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含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食品原注册人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品安全法》、《***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 <***食品备案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6号)、《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7号)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材料要求
1.***食品备案登记表,以及备案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责任承诺书
2.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机构代码等符合***规定的法人***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载有***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原注册人还应当提供***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原注册人没有载有***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的,可免于提供。)
3.产品配方材料(产品配方表根据备案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包括原料和辅料的名称和用量。)
4.产品生产工艺材料(包括主要工序、关键工艺控制点等,原料使用预混、包埋、微囊化的还应提供前处理过程。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及产品技术要求中生产工艺描述内容应当相符。)
5.安全性和***功能评价材料(提供经中试以上规模工艺生产的三批产品***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等自检报告或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注册人调整产品配方或产品技术要求申请备案的,应按5.5.1提供相关资料;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并予以说明。)
6.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种类、名称、相关标准(列出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标准号、标准全文、使用依据。)
7.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8.产品技术要求材料(产品技术要求内容应完整,与检验报告检测结果相符,并符合现行***、技术规范、食品安***家标准及《***食品原料目录》的规定。)
9.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该项检验报告与第5项的检验报告为同一检验机构出具,则应为不同的三个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原注册人未调整产品配方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可以提供原申报时提交的检验报告。)
10.产品名称的材料(提供产品名称与已批准注册或备案的***食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并从***食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库中检索后打印。)
11.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功能的材料
七、办理流程
1.获取账号:申请人进入***食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备案信息系统,阅读《***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备案人使用手册》,按照使用手册指引,上传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有***食品类别)或产品批准证书或总局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注明备案人名称、备案人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明文件扫描件,获取登陆账号。
2.申请:申请人及原注册人应按照《***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等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填写备案人及申请备案产品相关信息,逐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带条形码、校验码的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连同其他备案材料,逐页在文字处加盖备案人公章(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除外)。将所有备案纸质材料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后提交。***食品备案材料应符合《***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原料目录》以及辅料、检验与评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备案材料首页为申请材料项目目录和页码,每项材料应加隔页,隔页上注明材料名称及该材料在目录中的序号和页码;备案材料中对应内容(如产品名称、备案人名称、地址等)应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备案材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4号字,英文不得少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晰。
3.备案:材料申报成功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发放备案号,并按照相关要求的格式制作备案凭证;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
八、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当场备案
法定期限说明: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备案,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所需的时间。
九、办理结果
备案凭证为《国产***食品备案凭证》,无有效期。
凭证领取方式:申请人自行通过备案系统打印。
十、实施***
山东省食品***监督***
十一、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注册处
(每周三下午13:30-17:00,在省局行政受理中心现场解答咨询)
投诉:驻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