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公开是将请求保护的发明通过科学刊物书面公开,或通过演讲口头公开,或在展览会上展出发明的物品或物品构成的发明方法。公开的另一种含义是在专利申请或专利说明书中请求保护的发明,并且要求这种公开必须清楚。完整,能使同行业技术熟练人员能够据以实施的程度。
??在中国,几乎申请日前的任何公开都会导致专利不被授权,除了该公开严格符合专利法24条所说的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i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i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然而专利法24条的规定在实施中有很大的难度,而且一旦在6个月之内申请人自己再次公开或者由其他人公开了发明内容,专利申请还是无法获得授权。所以,最保险的方法还是在申请专利之前严格保密。
专利公告
专利公告,是指专利案经过实体审查(或形式审查)获核准审定(或处分),亦即公告之专利表示其已取得专利权。
??公告的主要内容有:
??(1)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3)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国务i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创造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
??(4)保密专利的解密;
??(5)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
??(6)专利权的授予;
??(7)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8)专利权的终止;
??(9)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10)专利权的转移;
??(1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12)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合同的给予;
??(13)专利申请的恢复;
??(14)专利权的恢复;
??(15)专利权的质押、保全、解除;
??(16)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17)对申请人地址不明的通知;
??(18)国务i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
??(19)其他有关事项。
??专利公告与专利公布的区别
??“专利公布” 是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的公布或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进行的公布。
??“专利公告” 是指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发明专利权时的授权公告;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时的授权公告;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专利规避最初的目的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绕开某项专利的保护范围以避免专利权人进行侵权诉讼,专利规避是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的合法行为pJ。因此首先对专利规避设计的实施方法做出回应的多源于法律学者,并随着专利纠纷案件的不断积累,总结与归纳出了相应的组件规避原则,主要是从删除、替换、更改以及语义描述的变化等方面进行专利规避。实际应用中专利规避设计可遵循的三点原则:
??减少组件数量以满足全i面覆盖原则;
??使用替代的方法使被告主体不同于权利要求中指出的技术以防止字面侵权;
??从方法/功能/结果上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性改变,以避免侵犯等同原则。
??专利规避设计原则是从侵权判断的角度进行分析,根据权利要求书分析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对其进行删减和替代, 以减少侵权的可能性。专利规避设计原则是宏观层面上的指导方针,对设计人员来说,需要具体可以实施的过程来详细指导如何在现有专利技术基础上进行重组和替代,并且开发出新的技术方案绕开现有专利的保护范围。功能裁剪作为有效的分析工具能够指导设计人员进行技术分析,并结合专利规避设计原则选择合理的技术进行删除或替代,从根本上突破现有专利的技术垄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