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代理人的职责
??专利代理人能够:
??(1)代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提炼需要被保护的技术特征;
??在撰写申请文件时,专利代理人要做到:
??第1,熟读申请人的技书交底书,并且要去了解所申请的技术领域的背景技术的相关资料,完全地理解技术方案的全部。在这个前提下才能说得上撰写申请文件。
??第二,确定现有技术,进而确定申请人的创新点,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很多都是自以为的创新点,或者太多宣传性的语言,本来已经不是新技术的内容可能因为申请人资料的缺乏而写入了创新点。确定哪些可以受到保护,哪些不能受到保护,这是专利代理人的重要作用之一。
??(2)代为办理申请专利中的一切程序事务;
??(3)代为办理侵权***和无效宣告的一切事物;
??(4)为企业提供保护知识产权和规避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5)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著作权、软件版权登记等。
??专利代理人都是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的,都是具有理工科学i位的人员,具有文科类文i凭的人员不能从事专利代理人的行业。
基本专利是指专利***根据申请人的原始申请授予的***的、不依附于其他专利的***原始的专利。基本专利亦称“主专利”、“支配专利”。
两个相互依存的专利中,***i先取得专利保护的专利。它是另一项获得专利保护的专利发明的基本,或者说该后一项专利是在先取得专利保护专利的基础上的改进,后者对前者是从属的、改进的专利,而将前者称为基本专利。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基本专利的所有人控制着从属专利所有人的专利实施,以及向他人授予专利使用许可,从属专利所有人如欲实施或向他人授予使用许可,必须事先征得基本专利所有人的同意,否则即构成对基本专利所有人权利的***。
??凡在基本专利之后授予的与其主题相关的专利。如增补专利、改进专利、输入专利、登记专利等都受基本专利支配。未得到基本专利权人同意而擅自实施这些专利的则构成侵权。基本专利被撤销或宣告无效。与之相关的专利即失去效力。
组合发明
组合发明,是指由某些技术方案有机结合后构成的能够解决新的技术问题的新的技术方案。
??如果组合的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彼此相互支持,并取得了新的技术效果,或者说组合后的技术效果比每个技术特征效果的总和更优越 ,这种组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发明具备创造性。组合发明每个技术特征本身是否完全公知或部分公知不影响创造性。
??新的技术效果包括增加功能、增强原功能、降低成本、简化结构等等。简单的加合不能成为组合发明,如台湾宏碁公司(Acer)总裁施振荣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向西德专利局申请一项专利,涉及到液晶显示电子表与笔组合的一项技术方案,西德专利局认为,这一组合并未产生新的技术效果,液晶显示电子表与笔依然各自发挥各自的作用。驳回了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