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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普通会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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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江苏 南通
联系卖家:经理
手机号码:15950813945
公司官网:www.sbzl.cn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901室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创立于2002年的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华**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国际商标协会(INTA)、中华商标协会(CTA)等**协会的会员。商专知识产权提供与商标、专利和版权等有关的**服务,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众多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供应商。北......

申请专利的公司优惠报价

产品编号:1634660256                    更新时间:2020-07-08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专利/商标/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科技项目申报等
  • 公司官网:www.sbzl.cn
  •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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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申请日的更正

  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该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可以请求专利局更正申请日。

  专利局受理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日更正请求后,应当检查更正请求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1)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提出。

  (2)附有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该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i号号码与请求书中记录的挂i号号码一致。  

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予更正申请日; 否则, 不予更正申请日。  准予更正申请日的,应当作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送交申请人,并修改有关数据;不予更正申请日的,应当对此更正申请日的请求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专利局确定的其他文件递交日有异议的,应当提供专利局出具的收到文件回执、收寄邮局出具的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应当重新确定递交日并修改有关数据。  

受理程序中错误的更正

  专利局受理处或者***处在受理工作中出现的错误一经发现,应当及时更正,并发出修改更正通知书,同时修改有关数据。对专利局内部错投到各审查部门的文件应当及时退回受理处,并注明退回原因。

 查 询

  专利局受理处设置收文登记簿。当事人除能提供专利局或者专利局***处的收文回执或者受理通知书外,以收文登记簿的记载为准。lt;/pgt;lt;pgt;  查询时效为一年,自提交该文件之日起算。lt;/pgt;


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2.1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

  申请人拟在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后又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提交专利申请同时或之后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未按上述规定提出请求的,视为未提出请求。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的内容一致。

  2.2保密审查

  对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参见本章第6.1.2节中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3国际申请的保密审查

  3.1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

  3.2保密审查

  国际申请不需要保密的,审查员应当按照正常国际阶段程序进行处理。国际申请需要保密的,审查员应当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发出因***安全原因不再传送登记本和检索本的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和国际局该申请将不再作为国际申请处理,终止国际阶段程序。申请人收到上述通知的,不得就该申请的内容向外国申请专利。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

  5.2.1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姓名或者名称变更

  (1) 个人因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个人因填写错误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声明及本人的身份i证明文件。

  (3) 企业法人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 ***法人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6) 其他***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参照以上各项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8)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的声明。


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的全部内容或者部分内容属于上述几个方面之一的,例如申请人提交下列或者类似申请: “一种吸i毒工具”、“一种du博工具及其使用方法”,审查员应当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删除相应部分。申请人陈述的理由不足以说明该申请不属于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范围或者无充分理由而又拒绝删除相应部分的,应当作出驳回决定。申请人按照审查员意见删除相应部分,为使上下文内容达到文字上的连贯性而增加必要的文字应当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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