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普通会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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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江苏 南通
联系卖家:经理
手机号码:15950813945
公司官网:www.sbzl.cn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901室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创立于2002年的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华**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国际商标协会(INTA)、中华商标协会(CTA)等**协会的会员。商专知识产权提供与商标、专利和版权等有关的**服务,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众多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供应商。北......

产品外观专利申请询问报价

产品编号:1868449156                    更新时间:2020-09-10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专利/商标/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科技项目申报等
  • 公司官网:www.sbzl.cn
  •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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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主要任务是:

  (1)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结束审查程序。

  (2)审查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或者随后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文件存在缺陷时,根据缺陷的性质,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或者直接作出文件视为未提交的决定。

  (3)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是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或者专利局指i定的期限内提交;期满未提交或者逾期提交的,根据情况作出申请视为撤回或者文件视为未提交的决定。

  (4)审查申请人缴纳的有关费用的金额和期限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费用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或者逾期缴纳的,根据情况作出申请视为撤回或者请求视为未提出的决定。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i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知i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i员会提出。


通过双边协议或对等(互惠)原则的途径

  如果中国申请人希望在巴黎公约成员国以外的***和地区申请专利,可以咨询本公司专利代理人,我们将对您的专利申请在这些***是否能被接受、以及这些***是否承认您的优先权等问题给予解答。

  中国申请人可以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中文向中国PCT处提交申请文件,保留在多个指i定国的申请权。PCT申请包括国际阶段和进入***阶段。国际阶段虽不做***或驳回决定,但国际检索单位会出具检索报告,如果要求初步审查,申请人还可以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28个月内获得一份初步审查报告。申请人可根据上述两个报告所确定的现有技术水平决定是否进入***阶段程序。申请人***后决定向外国提出***阶段申请的时间可以延长到优先权日起30个月(目前有少数***规定如果PCT国际申请未在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提出初步审查要求,需要在20个月内进入该国),某些***给予更长时间的宽限。申请人在这段时间里可以较为准确地评估其申请的商业价值,充分考虑需要进入的***并准备资金。另外,PCT国际申请的申请日即被视为***阶段申请的申请日。 注:对于是自然人的中国申请人,国际阶段申请费用中的瑞士法郎部分可给予75%的减免。

  申请外国专利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

  1.委托合同: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发明人姓名及地址;拟申请专利类别;申请国别;原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申请专利类别;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

  2.签署申请国委托书,由我司提供申请人签署;

  3.原中国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PCT申请提供国际申请号,如有要求初审,请提供初审报告;

  4.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PCT形式的国际申请,大致可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内阶段。

  国际申请阶段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检索、修改、公开和初步审查。

  代理人按照PCT的要求撰写出申请文件并提交到中国专利局,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后,受理局即开始受理审查。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则予以受理,并确定收到国际申请之日为国际申请日,同时,将国际申请副本转送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局。

  受理局受理了国际申请后将该申请送由该受理局所属国委托的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受托的国际检索单位自收到检索文件3个月内或自优先权日9个月内建立检索报告,并寄给申请人和国际局。该报告中包括对检索文件相关的现有技术、发明主题分类以及检索领域等,作为判断国际申请专利性的依据。

  申请人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可以在自寄出报告之日起2至3个月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文件寄送国际局。

  国际局收到申请文件后,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公开国际申请,经申请人申请,可以提前公开。   申请人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请求,如果申请人提出了初步审查请求,国际局将国际申请文件副本及附属于该申请的国际检索报告传送到国际初审单位,由其在自优先权日起28个月内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并寄交申请人,由申请人决定是否进入国内阶段。 在国内阶段,则由申请人在国际申请阶段所指i定或选定的专利局对该国际申请依据该国专利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要求的,由该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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