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许可与转让:
??按照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强制许可受益人无权允许他人实施。这就是禁止强制许可受益人授予分许可证,即以他自己的许可证为基础的许可证。为什么要禁止他授予分许可证呢?因为,如果强制许可受益人可以授予分许可证的话,那么授予强制许可的严格程序就可以用授予分许可证的方法绕过,而无需向专利局请求。禁止授予分许可证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流弊。
??我国专利法中没有关于强制许可的转让规定。按照一般***的做法,和上述的分许可证相反,强制许可的转让是不禁止的,但是,必须符合这样一个条件:强制许可必须连同强制许可受盘人的企业一起,或者连同强制许可受益人的企业中按照强制许可实施取得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那一部分车间一起,才能转让。这种转让必须经过专利局批准。专利局在审核时,唯i一的标准是看强制许可受益入的企业(或者企业的有关车间)事实上是否确实已经转让。
我国专利申请文件上应该增加有关发明人地址的内容。这样做的好处有三:
??(1)体现对发明人的尊重;
??(2)其二,与国际惯例接轨;
??(3)便于重要的专利指标研究。
??专利发明人对自己发明的专利享有的权利
??专利发明人对其创造发明的专利享有专利权。所谓专利权,是指专利主管***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所有人或持有人或者他们的继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对该专利制造、使用或者销售的专有权和专用权。其权利内容主要包括:
??(1)对发明创造成果享有制造、使用和销售的实施权;
??(2)放弃专利权的权利;
??(3)许可他人使用专利发明的权利;
??(4)转让专利发明所有权的权利;
??(5)使用专利标记的权利;
??(6)请求法i院保护自己专利权不受非i法侵害的权利等。
专利申请人就是对某项发明创造有资格向国务i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非i法人单位。
??专利申请人所需条件
??并不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权申请专利,有权申请专利的自然人或法人如下。
??(1)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其合法权利的继承人
??所谓合法继承人,是指由于发明人去世,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专利申请权。
??(2)职务发明创造所属的法人单位
??对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
??(3)合法受让人
??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职务发明所属单位自愿将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予的人或单位。
??(4)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是指共同申请专利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或者单位与单位。共同申请人中,如果事先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办理。
??(5)外国人的专利申请资格
??外国人包括外国公民和外国法人。为了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引进国外***科学技术,我国《专利法》采用国际通行原则,对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做了如下规定。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如果其所属国同我国有双边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按互惠和对等原则予以办理。办理申请应当委托中国国务i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专利办理机构。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机构的外国人,享有与中国单位和个人完全相同的待遇。
??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或者继承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受让或继承的证明文件。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必须经国务i院有关部门批准。
马克曼命令(Markman Order)是马克曼程序产生的***裁决。马克曼命令,是审理专利侵权***的美国法官解释专利权利要求、确定其保护范围的***裁决。它是***的马克曼程序所产生的***命令,对侵权***的结果有决定性作用,是法官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在马克曼程序中败诉的当事人不能***于侵权裁决而对这个***命令提起上诉。
??马克曼命令解决的问题
??主要用于解释专利的权利要求,确定其保护范围。法官通过发起***的马克曼***程序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解释。这个程序中,双方当事人会提交马克曼简述书,向法官陈述主张,并***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支持其主张。法i院则会***马克曼听证会,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的陈述与辩驳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