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备案”
所需文件:
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产品在其他***(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产品外文标签、中文翻译件电子版
境外企业对华企业***书正本
受理地区:上海、广东、浙江地区(其它地区请咨询)
备案时间:2-3周(备案号出来后可直接委托我司办理进口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