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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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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李吏民
手机号码:17778124896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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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

顺义土地***律师-土地***律师

产品编号:503056069                    更新时间:2019-04-04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联系人名片:

李吏民 177781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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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土地***律师土地***律师灌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

威海市人民关于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

环翠区人民,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威海市区(包括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及工业新区苘山镇、汪疃镇,下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环翠区***负责。

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负责。

二、市***成立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小组,对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

三、市住房保障房产管为市房屋征收部门,***实施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指导。

环翠区***应确定区房屋征收部门,***实施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四、环翠区***和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及市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审计、物价、城执、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土地***律师,应当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属市级建设项目的,由市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被征收房屋所在区***(管委)和市财政、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属环翠区建设项目的,由环翠区***制定;属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建设项目的,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拟定后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

市、区***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及时公布。

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50%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征收有关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八、市、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被征收房屋所在区***(管委)应当进***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九、环翠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环翠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其中属市级建设项目的,应当报经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小组审查同意。

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顺义土地***律师,市房屋征收部门报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小组审查后,由市***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500户以上或者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经评估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由市、区******会议讨论决定。

十、市、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十一、市、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权利等事项。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

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国土资源、规划、城执等部门应当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十三、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工商、税务等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相关手续,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长不得超过1年。

十四、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十五、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用途及取得方式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补偿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住宅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非住宅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十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选定的期限为15日。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被征收人采取集中投、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

十七、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三河土地***律师,可以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委申请鉴定。

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委由市房屋征收部门***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城市规划、***等方面的***组成。

十八、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工程造价结合剩余使用年限,评估其***补偿金额。对违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十九、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二十、征收个人住宅,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该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普通住宅建筑面积45平方米的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或者产权调换。45平方米以内增加面积所需的费用,属市级建设项目的,由市***承担;属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建设项目的,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区***(管委)承担。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超出45平方米增加面积所需的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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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非村民住宅的处理

对非被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建造或购买房屋的补偿,按本方案第五条第(款的规定确定补偿对象,由补偿对象房屋建造或者购买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民事***

第十二条 评估、复核与鉴定

本方案涉及选取评估公司,先通过被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协商或多数决定,在广州市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中选取。逾期不选定的,由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方式选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在5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日内向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人员协会申请***鉴定。

第三章 房屋征收的补助和奖励措施

第十三条 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对安置资格户给予5000元/户搬迁补助费(包含电话、有线电视、水表、电表、家电家私等搬迁涉及的一切搬迁费用)。

(二)对安置资格户按照2000元/月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补偿安置的,按照标准一次性给予24个月的过渡性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至按时搬入安置房止,按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次性给予12个月,此后每6个月发放一次。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接到安置房入住通知后,停止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十四条 促迁奖励措施

为鼓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配合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对在2018年5月31日前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按征收部门核定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超过280平方米)奖励1000元/平方米。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条 集体土地上房屋依法被征收后,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所涉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归征收部门所有。

第十六条 逾期不签订补偿协议(包括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及不搬迁的,由征收部门依法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必须如实申报有关信息,如实登记,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清,如实追回所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者移送******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社会养老***安置按广州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应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主动配合征收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和阻挠征收工作。对***、打工作人员,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治安、移送******追究***责任等处罚。

第二十条 征收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房屋征收安置信息台账,对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实行“成熟一宗公示一宗”,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面积、安置面积以及金额等信息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同步报备征收部门,次征收安置工作依法公开透明进行。对经查核存在未按规定实施补偿安置等情形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项目有关工作人员在实施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方案规定如与有关******相抵触的,以相关******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未有规定的内容时,可根据有关******制定补充实施办法报区***审定后实施。

附件:1.集体土地上房屋重置补偿标准

2.一般地上附着物(除房屋)补偿标准


本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内,产权人或公有房屋承***为企***的工厂、办公楼、商铺、公共设施等非居住房屋的征收补偿,适用本办法。

一、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用途的认定和处理

企***房屋的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经房地产登记的房屋的建筑面积,以规划土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规划土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企***房屋的用途,按照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房屋用途进行补偿。未经房地产登记的房屋,按照规划土地或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记载的用途进行补偿。未经批准改变房屋用途的,不得按照改变后的用途进行补偿。

二、房屋的补偿标准

(一)房屋市场价格补偿

房屋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征收执行***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对公有房屋承***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80%。

(二)设备搬迁和安置费用补偿

设备搬迁是指经清理拆卸、包装运输、调试后可***并继续使用的设备。除本款下列明确补偿的标准外,有需要补偿情形的,补偿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1、空调移机费:400元/台

2、电话移机费:140元/台

3、热水器移装费:300元/台

4、宽带移装费:90元/台

5、有线电视移装费:330元/台

6、管道煤气移装费:200元/台

(以上均凭购买、办理)

(三)无法***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费用的补偿

无法***使用的设备是指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已合理置于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在对应企***的会计报表的资产明细账目登记的设备。重置价格是指评估时点于公开市场重新购买该全新状态机器设备的市场价格或重新生产该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有需要补偿情形的,补偿金额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在签约、搬迁期间因停产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具体公式为: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10%×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10%,并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计算公式为:前3年效益÷3×停产停业期限。前3年效益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所在行业的特点进行评估。停产停业期限根据企***实际停产停业时间确定,***长不超过1年。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企***在征收范围内继续生产经营的,对其由此产生的损失不予补偿。

三、早签早搬奖励标准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的,给予搬迁奖励。奖励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房地产评估价的5%。具体公式为: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200㎡(含)的,按被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5%×被征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大于200㎡以上部分,按被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0㎡),合并计算。

区人民作出补偿决定,或被***强制执行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不享受早签早搬奖励。

四、签约搬迁补贴标准

(一)搬场费用的补贴

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确定。具体公式为:15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贴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

(二)装饰装修费用补贴

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确定。具体公式为:1,000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认为其装饰装修费用超过1,000元/㎡,并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邯郸土地***律师,可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如评估价格低于1,000元/㎡的,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三)未认定建筑面积残值补偿

未经房地产登记且未经规划土地部门批准建造的房屋的建筑面积,未经认定为建筑的,给予残值补偿。残值补偿的计算公式为:600元/㎡×测绘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有异议的,按造价的残值评估价进行补偿;如残值评估价低于600元/㎡的,按残值评估价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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