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液自助销售终端机摆放协议
甲方: 深圳市金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响应***节能减排、绿色消费的号召,推行绿色生活、低碳洁衣的生活理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接纳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摆放 台洗衣液自助销售终端机。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特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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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责任和义务:
- 提供合适场地给乙方摆放 台洗衣液自助销售终端机。
- 提供乙方220V用电电源,电费1.2元∕度。
- 乙方在***促销活动时,甲方应提供场地和相应的配合。
- 负责协助日常照看,洗衣液自助销售终端机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 不允许其它品牌的洗衣液自助销售终端机进入甲方管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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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责任和义务:
- 每台机按 元/每年缴纳租金给甲方,共计 元/年。
- 在甲乙双方确定的地点安装洗衣液自助销售终端机。
- 按季度缴纳租金及电费。
- 提供洗衣液的质量检测报告,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责任。
- 负责洗衣液自助销售终端机及其覆盖地面的卫生清洁。
三、备注
- 本协议从2012年5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