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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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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李吏民
手机号码:17778124896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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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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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555817169                    更新时间:2019-04-25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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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吏民 177781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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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咨询******咨询依据评估服务费收费规范

(二)未经产权登记的房屋

未根据或参照“两规”处理的,可根据“两规”及其配套政策确定其可以获得的产权状况,以栋为单位进行产权调换,具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补偿:

1、符合原村民“一户一栋”的住宅房屋

符合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用***准(一户一栋政策)的,不超过建筑面积48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未建足480平方米的面积部分,被征收人可按照产权调换房屋建筑成本价格进行购买。

2、非原村民住宅房屋

按不超过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产权调换,不超过150平方米部分的产权调换,需缴纳100元/平方米罚款以及50%公告基准地价。

3.4【安置房情况】

3.4.1安置房基本情况

本项目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安置在坝光新村(安置区)。坝光新村(安置区)位于丰树山路两侧,北侧为规划中的城市郊野公园,东侧为规划中的居住用地,南面为丰树山学校和规划中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西面为犁壁山。坝光新村(安置区)总占地面积211496.55㎡,总建筑面积665660.67㎡,其中住宅面积478295.6㎡,商业配套面积16966.95㎡。户型有60-170㎡共7个类型,因该安置小区涉及安置多个征收项目,本项目被征收人符合产权调换条件的,商铺******咨询,先签先选。

3.4.2安置房结算

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差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

产权调换房屋套内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超出面积部分以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以市场评估价的差额结算差价。

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超过产权调换房屋套内面积,超出面积由征收部门给予***补偿。

第四章 资金概算方案4.1【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4.2【资金构成】本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补偿费、技术支持费、不可预见费和工作经费。

(1)直接补偿费包括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构筑(附属)物、室内自行装修装饰和其他补偿补助、奖励金等费用;(2)技术支持费包括相关的测绘、测绘监理、评估、评估督导等费用;

(3)不可预见费依据直接补偿费的10%计提;

(4)工作经费依据直接补偿费的1%计提。4.3【资金概算】(一)直接补偿费

本项目直接补偿费为14,212,996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1、建筑物补偿费

项目涉及的建筑物主要为性的私宅及部分临时性建筑物,性的私宅按市场评估价扣减相应的罚款和地价进行补偿,临时性建筑物按重置价进行补偿,根据《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结合本项目建筑物结构状况进行估算。

经测算,建筑物的补偿总值为12,018,586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2、临时建(构)筑物补偿费

项目范围内涉及的临时建(构)筑物主要为铁架棚、围墙、铁门等,本次概算根据《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按重置价进行测算。

经测算,临时建(构)筑物的补偿总值为77,020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3、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费

按重置成新价进行测算。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总值为698,755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4、其他补偿、补助费

1)临时安置费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实行***补偿的,给予3个月市场租金的临时安置费。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本项目房屋市场租金约为25元/平方米·月。

经测算,临时安置费的补偿总值为104,813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2)搬迁费

根据“292号令”,按被征收房屋本体的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搬迁费补偿标准为40元/㎡。

经测算,搬迁费的补偿总值为55,900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3)擅自改为经营性用途适当补偿费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按以下方式对擅自改为经营性用途进行补偿:(现经营性用途房屋租赁市场租金-原用途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擅改部分建筑面积×36月(即3年),擅改商面积暂定为484.26㎡。

经测算,本项目擅自改为经营性用途适当补偿费为435,834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4)停产、停业补偿费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给予停产、停业补偿费为6个月的市场租金补偿。停产、停业面积暂定为484.26㎡。

经测算,本项目停产、停业补偿费为145,278 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5)奖励

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偿协议、按期腾空、交付房屋的,按不超过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确定的补偿金额的5%给予奖励。根据本方案奖励补偿方式。

经测算,本项目奖励金为676,809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二) 技术支持费

本项目技术支持费为277,018元。

1、测绘服务费

本项目的测绘服务费用初步估算为50,000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2、测绘监理费

按测绘服务费用的20%概算。则测绘监理服务费用10,000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3、评估服务费

依据评估服务费收费规范按计价格[1995]971号,初步估算,******咨询,本项目的评估服务费用为160,000元(***终以实际补偿金额为准)。


******咨询******咨询******咨询

行政区镇、街道地区类别金平区石炮台街道、金砂街道、金厦街道、东方街道、大华街道、同益街道、光华街道、东墩街道、广厦街道、海安街道、新福街道、乌桥街道、岐山街道、永祥街道、月浦街道、 鮀莲街道、 鮀江街道二类龙湖区金霞街道、珠池街道、新津街道、鸥汀街道、龙祥街道二类外砂镇、新溪镇三类濠江区达濠街道、礐石街道、广澳街道三类马滘街道、滨海街道、河浦街道、玉新街道四类

表3 广东省补偿保护标准各类地区标准

(2016年修订调整)

万元/亩地区类别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未利用地二类8.54 6.57 3.09 8.87 2.63 三类6.46 4.97 2.51 6.71 1.99 四类5.92 4.55 2.12 6.15 1.82

4、本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

由于我市中心城区区片综合地价于2007年编制实施,综合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已不适应于当前的工作。2014年在启动《汕头经济特区补偿规定》修改的同时,启动了中心城区区片的划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编制工作。

(1)中心城区区片的划分。按照区内一致性和区域差异性原则,采取多因素综合评价的办法,在现行区片划分的基础上,本次考虑到近年来汕头市中心城区经济发展的变化,对金平区、龙湖区和濠江区区片进行调整。一是将金平区的岐山街道、月浦街道、鮀莲街道、鮀江街道行政管辖范围地域合并为一个区片,并由原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统一调整为二类区片。二是将金平区的石炮台街道、金砂街道、金厦街道、东方街道(不包括浔洄居委会在潮阳区的“插花地”)、大华街道、同益街道、光华街道、东墩街道、广厦街道、海安街道、新福街道、乌桥街道、永祥街道和龙湖区的金霞街道归并到原来的一类地区区片(原包括龙湖区珠池街道、新津街道、龙祥街道)。三是将濠江区行政管辖范围濠江以北地域(包括达濠、礐石、广澳街道)划作一个区片,并由原四类地区和五类地区调整为三类区片;将濠江区行政管辖范围濠江以南地域(包括马滘、河浦、玉新、滨海街道)划为另一个区片,并由原五类地区调整为四类区片。重新调整后,中心城区划分为五个类区共六个区片,见表4。

表4 本次汕头中心城区区片划分调整情况表区片编号现行划分区片范围本次调整后区片范围Ⅰ金平区的鮀江街道界线、西港河(大学路以南)以西,金平区界线和牛田洋以北,龙坑山分水岭以南的地域,即鮀莲街道行政区域范围。金平区的岐山街道、月浦街道、鮀莲街道、鮀江街道金平区的梅溪河以东,金凤路、大学路以北,鮀莲街道界线以东,桑浦山以南的地域,包括月浦、岐山、鮀江街道。Ⅱ金平区的东方街道浔洄居委会在潮阳区的“插花地”金平区的东方街道浔洄居委会在潮阳区的“插花地”Ⅲ龙湖区鸥汀街道、外砂镇、新溪镇龙湖区鸥汀街道、外砂镇、新溪镇Ⅳ龙湖区珠池街道、新津街道、龙祥街道金平区的石炮台街道、金砂街道、金厦街道、东方街道(不包括浔洄居委会在潮阳区的“插花地”)、大华街道、同益街道、光华街道、东墩街道、广厦街道、海安街道、新福街道、乌桥街道、龙湖区永祥街道;龙湖区金霞街道、珠池街道、新津街道、龙祥街道Ⅴ濠江区达濠街道濠江区行政管辖范围濠江以北地域(包括达濠、礐石、广澳街道)Ⅵ濠江区广澳街道、礐石街道、马滘街道、河浦街道、玉新街道、滨海街道濠江区行政管辖范围濠江以南地域(包括马滘、河浦、玉新、滨海街道)

(2)中心城区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在现行区片综合地价的基础上,根据区片价执行情况、物价指数上涨情况、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情况、土地出让价格变化情况等因素,采用修订系数法和年产值倍数法综合,确定本次重新调整后的中心城区区片综合地价,见表5。将中心城区六个区片综合地价按高低进行分类共五类,具体见表6。

表5 本次汕头市中心城区各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亩区片编号现行区片综合地价本次调整后区片综合地价Ⅰ7.5017.608.50Ⅱ6.0012.00Ⅲ8.5017.60Ⅳ9.4918.50Ⅴ6.5015.00Ⅵ6.0013.00

表6 本次汕头市中心城区各类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亩等级本次调整后地区类别综合地价区片编号一类区片18.50Ⅳ区片二类区片17.60Ⅰ区片Ⅲ区片三类区片15.00Ⅴ区片四类区片13.00Ⅵ区片五类区片12.00Ⅱ区片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区片价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基础上测算的,反映征用区片土地的总体补偿水平,本次调整后的区片综合地价比现行提高了94~150%,较《广东省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所规定汕头市中心城区补偿保护标准提高了41~172%,见表7、表8。

表7 汕头市中心城区区片综合地价历次调整比较表

单位:万元/亩 内容

区片2000年补偿标准

价格现行区片综合地价本次调整后区片综合地价较现行区片综合地价提高幅度Ⅰ区片4.06-5.607.50-8.50 17.60107-135%Ⅱ区片3.506.00 12.00100%Ⅲ区片4.06-4.768.50 17.60100%Ⅳ区片4.769.49 18.5094%Ⅴ区片4.066.00 -6.5015.00130-150%Ⅵ区片3.506.00 13.00117%

表8 汕头市中心城区区片综合地价与省保护标准比较表

单位:万元/亩 内容

区片本次调整后区片综合地价省保护标准所属地区类别省征保护标准较省保护标准提高幅度Ⅰ区片17.60二类8.54106%Ⅱ区片12.00二类8.5441%Ⅲ区片17.60二类、三类6.46-8.54106-172%Ⅳ区片18.50二类8.54117%Ⅴ区片15.00三类6.46 132%Ⅵ区片13.00四类5.92120%

根据实际操作,园地、林地、养殖水面、未利用地补偿价格在上述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基础上重新进行调整。具体为:园地和林地的补偿按同一区片综合地价的77%计算,养殖水面的补偿按同一区片综合地价的100%计算,未利用地的补偿按同一区片综合地价的62%计算,其他未列入的地类参照相关或相近地类确定,******咨询律师,见表9。


***了!***了!

即墨中心城区东部片区要***了!根据《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经区***研究,决定对即墨中心城区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即墨中心城区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房屋征收范围

即墨区潮海街道***东关街以东、蓝鳌路以南、国道G204以西、墨水河以北围合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含佳和***、东方花园小区及东方花园西鲁鹰汽修厂小区、刘若拙墓、水文站)。

二、房屋征收部门

即墨区住宅发展保障办公室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即墨区潮海街道***

四、被征收人

在本方案公布的房屋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产权所有人、行政代管人和******的国有房屋管理人。

征收所有权共有房屋,共有人共同作为被征收房屋产权所有人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以房地权属证计户,一证一户。

五、签订补偿协议及搬迁腾房期限

以区***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期限为准。

六、房屋用途认定

(一)住宅房屋。房地权属证载明为住宅的。

(二)非住宅房屋。房地权属证载明为非住宅的。

(三)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房地权属证载明为住宅,全部或部分房屋实际作为非住宅使用,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且相关证注明的营业地址与房屋地址一致的。

(四)其他。无房地权属证和用途不清的房屋,由潮海街道***会同国土、城建、规划、城、房产、财政等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七、补偿方式

住宅房屋、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采用房屋补偿和***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选择;工业、仓储类及其他非住宅房屋,采用***补偿方式。

八、房屋补偿方式

(一)应补偿面积的确认

1.带院住宅。以房地权属证载明的或经确认的土地使用面积作为应补偿面积,第二层及以上合法建筑面积计入应补偿面积。

2.多层楼房住宅。以房地权属证载明的或经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作为应补偿面积。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该公摊面积不计入计算临时过渡费的面积)。

3.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按照房地权属证载明的或经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作为应补偿面积。

4.带院住宅应补偿面积或多层楼房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以及房屋建筑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安置补偿

安置房屋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房屋。按照确认的应补偿面积给予等面积住宅房屋补偿。

多层楼房住宅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计算;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其中,不足25平方米的按25平方米计算)与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住宅房屋***补偿价格的50%向征收部门指账户缴纳房款;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以45平方米乘以即墨中心城区东部片区安置区平均公摊面积比例计算,计入应补偿面积。

带院住宅土地使用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计算;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面积(其中,不足25平方米的按25平方米计算)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住宅房屋***补偿价格的50%向征收部门指账户缴纳房款。

被征收人根据应补偿房屋面积结合安置房屋的户型设计,可上靠或下靠面积选择安置房屋(可选择多套),上靠或下靠总面积均不得超过35平方米。安置房屋面积与应补偿面积差额部分,按照住宅房屋***补偿价格结算差价款。差价款在被征收人搬迁腾房、征收实施单位确认后7日内,与应发的补偿费、各种补助费和奖励一并结清。

2.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按照确认的应补偿面积给予等面积非住宅房屋补偿,可结合非住宅安置房屋的户型,就近上靠或就近下靠户型。

安置房屋面积超出或不足应补偿面积的部分,按照相应类别的非住宅房屋***补偿价格结算差价款。

3.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按照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另行给予经营性补助费。

(三)临时过渡方式和期限。采用被征收人自行过渡方式,临时过渡期限为36个月。

(四)补助费

1.住宅房屋

(1)搬迁补助费:每户3000元。

(2)临时过渡费:以确认的应补偿面积(不含10平方米的奖励面积或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的公摊面积)和36个月的过渡期限,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计发;逾期安置的,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计发逾期临时过渡费。带院住宅应补偿面积或多层楼房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与增加的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其临时过渡费按45平方米计发。

2.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

(1)搬迁补助费:以确认的经营面积,按每平方米20元计发。

(2)经营性补助费: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以确认的经营面积和36个月的过渡期限,按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计发;逾期安置的,按每月每平方米45元的标准计发逾期经营性补助费。

3.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费按照本方案住宅房屋的标准计发。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以确认的被征收房屋作为非住宅使用的经营面积,按照办理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的起始时间到发布征收决定时间分别计算,一次性计发10个月:1年以内的(含1年)每平方米10元,1-3年的(含3年)每平方米20元,3年以上的每平方米30元。

(五)回迁安置房屋建设标准及简单装修补助

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标准符合***、省、青岛市质量安全相关规范。配置入防盗门;安置房屋免交水电“一户一表”初装费,免费安装单元电子对讲防盗门;安置房屋供热、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管线免费入。

被征收人需要简单装修的,可在签订房屋补偿协议时约定。简单装修标准为:厨房、卫生间铺地砖、墙砖,安装洗菜盆、洗手盆和坐便器;室内安装三合板包门;客厅、卧室地面水泥压光,江苏******咨询,墙面刮腻子。

被征收人不需要简单装修的,征收部门按照房屋补偿协议约定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住宅房屋安置区的划分

1.中心城区东部片区规划了两个安置区域: A安置区位于东关街-蓝鳌路-泰山一路-中山街-北关路-古城北街围合区域;B安置区位于泰山一路-蓝鳌路-烟青一级路-规划路-崂山一路-中山街-泰山二路-古城北街围合区域(不含东方花园小区及东侧地块)。

2.根据中心城区东部片区安置区总体规划布局,结合被征收人的意见,统筹确定具体安置区位置。

3.安置房屋为高层住宅。

(七)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安置区的划分

商业及服务类非住宅房屋原则上随住宅房屋安置区的划分进行安置。

(八)抓阄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办法和时间

由潮海街道另行制定和公布。

(九)安置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

由潮海街道***或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也可由潮海街道******回迁居民按照民主决策程序选聘。

(十)安置区车位管理使用办法

具体管理使用办法,在居民回迁安置后另行确定公布。

(十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使用费用

由回迁居民按规定缴纳。

九、***补偿方式

(一)住宅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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