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土地及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城市规划区是指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规划区范围。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因城市建设征收土地及房屋需要进行补偿和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遵循决策民主、实体和程序合法、结果公开、公平补偿的原则。
第五条 市统一***、***协调本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市***实施。
市土地开发储备局负责协调征收单位实施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及其上房屋征收的具体工作;负责***实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的收购或置换。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编制城市规划区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对城市规划区的***、建筑进行认定并依法查处;负责按规划拟定被征村级集体留用地、安置用地的位置。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城市规划区的建设用地手续,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负责***拟订集体土地征补偿安置方案。征补偿、安置方案按程序报市***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实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拟订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征收补偿方案。
市辖区受市***,负责实施本辖区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民政、农业、计划生育、卫生、公、劳动、社、工商、教育、城市综合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城市规划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迁入地原居民在就业、培训、医、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按属地原则在迁入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
因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所涉及需纳入被征农民养老***的人数及金额,按照《清远市被征农民基本养老***暂行办法》(清府办〔2010〕5号)及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条 被征收土地或房屋的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六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第八条 对符合城市或农村居民***生活保障条件的低保户,强拆律师,且仅有一处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住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又无力结算差价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按照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进行安置。但超出原建筑面积部分,产权归市辖区所有。
第九条 计算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的依据,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第十条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造时间和办理建房手续的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本条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规划、国土、工商、住建、公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范围、面积。暂停期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同级。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含的内容有:征收目的、范围、征收依据及项目概况;补偿安置政策;征收补偿预评估基准价格(估价时点为初步预定的征收决定公告日期);详细的安置方案(包括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数量、地点、户型面积、结算办法和价格、交付时间等);补助奖励办法和标准;签约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以及拆除施工计划;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
应***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由在征收范围内及***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被征收人需提交意见的,应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
第十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汇总研究公众反馈的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报同级同意后由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50%以上被征收人书面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经同级人民同意后,房屋征收部门***由公众代表(政协代表、社区(村组)代表、群众代表)及被征收人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九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征收部门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进行,并由征收部门形成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后上报同级人民。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户数在100户(含100户,一张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为一户,下同)以上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经同级人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在征收范围内及***门户网站、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的目的和依据;征收的地点和范围;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名称;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处理办法;行政复议、行政***权利;索取房屋征收相关资料以及咨询地点;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
***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对***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人、房屋承向公、邮政、电信、公用事业、教育等部门或者单位迁移、邮件传递、电话迁移、停水、停电以及转学、转托等手续的,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节 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三条 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一)征收补偿安置采取***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在这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二)临时建(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厂房、仓库和行政***的用房,原则上实行异地搬迁、***补偿。
律师企业因环保问题关停?关停的方式和依据你要知道
关停作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中*为有效的措施,其出现频率是远远高于停业整顿、设备更新等方式的。但是企业被关停,往往使企业面临很大困境。企业一旦被关停,工人的工资、厂房的租金等开销都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压力,如果长此以往,企业就会面临倒闭的结局。要知道企业的前期投入的资金往往是十分大的,这么大的一笔资金,即便放到***,每天的***都是十分可观的。当转换为设备、厂房时,需要企业不断运作来保证资金的流转,有些企业的周期性非常强,一旦在旺季停业,对企业的打击甚至是毁灭性的。因此,今天京坤律师搜集了大量资料,来和大家聊一聊——关停决定的形式和依据。
1.根据《行政强制法》采取强制措施,事实上关停企业。
***条文:《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对于不符合环保***、***、规章等相关规定的,行政***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单位采取查封厂房、扣押设备等措施。但是在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措施,只是关停等行为的前置行为,关停并不终局。这么说可能不太好理解,举个例子,A企业是一生产加工塑料制品的企业,巴彦淖尔律师,某天当地环保部门认为其排污可能不符合标准,对其采取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但是在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后并未发现A企业排污不达标的情况,因此环保部门取消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强拆律师咨询,A工厂又***开工。对于企业的查封、扣押设备的措施也是同样的情况,如果行政***在调查中过程中发现工厂的排污可能超出了***的规定,为了避免给环境造成过大的损失,而临时对工厂采取查封措施。在这个阶段还只是对企业行为进行初步判断,暂时进行控制的行为。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企业主要及时拿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此时企业的关停还不是终局的,是***的好时机,无论是索要补偿还是重新开工,都是比较理想的阶段。
2.对违反******、规章的企业,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的单位,作出处罚决定。
***条文:《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等******的工厂,行政***可以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生产许可、暂扣执照或是许可的处罚的。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所违反的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出台时间要早于工厂的行为,不能依照新出台的文件,处罚以前的生产行为。《行政处罚法》应当具备《***》一般的谦抑性,***以***公***为背书,一旦***的大棒挥舞起来,对相对人的伤害是极大的,有的时候还极难补救,对个人、对社会都会产生极其不好的影响。
3.依据相关***的规定,对于已经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单位,强拆***咨询,以《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
一般来说,因为环保原因撤销的行政许可一般常见分为三类:律师
①防止环境污染的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海洋倾废许可证以及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的相关行业。
②防止环境***许可证 如:林木采伐许可证、证、***许可证、渔业捕捞许可证等。
③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律师
行政***依法依规撤销企业的许可,在撤销之前,如果被撤销许可的企业符合补偿条件,行政***应当依法对被撤销许可的企业给予合理的补偿,给被撤销许可的企业的损失予以合理的补偿。因为相关规定的修改,让之前合法依规营业的企业停止营业,如果还不给予合适的补偿,那么显然太不合理。
***补偿***咨询随着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大量***财政资金涌入农村,补偿款动辄数十万到百万,涉及很大的利益。在京坤律师接受的咨询当中,也不乏见被农民咨询补偿款的组成、分配以及有关村干部***补偿款的事情。作为被农民,对于农村的补偿款的以下几个问题必须要知道!
一、补偿款到底都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的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一)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四)被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补偿费如何分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对于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分三种情况:
*,由农村集体经济***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给农村集体经济***,由其管理和使用;
第二,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给安置单位;
第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被安置人员的***费用。这里,被农民应清楚安置的形式,是村集体安置还是其他单位,还是不做统一安置。
三、村委会截留补偿费比例多高算?
我国各省***针对本省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作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村委会可以留取土地补偿费的10%-30%之间,用作村集体经济***的继续发展,比如修建村里公共设施、村学校、村道路等等。例如《河北省关于实行区片价的通知》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80%归被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福建省规定,土地补偿费***给农村集体经济***,但是农民没有土地可承包的的情况下,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给被农民。山西省规定,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农户。
参照上述各省规定,如果村委会留取补偿款比例超过30%,就属于法截留补偿款的行为。
四、村委会截留过高比例补偿款怎么办?
《物权法》规定,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村民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将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建立村务档案。我国《村民委会***法》也规定,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
因此,如果被农民认为村委会截留补偿费的比例过高,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看关于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的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比如是否有村民或者代表签字,表决程序是怎样的等等。如果确实发现村民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撤销该决定,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以纠正村委会截留补偿款的行为,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补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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