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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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李吏民
手机号码:17778124896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

房屋买卖***律师-黄冈***律师-房屋交易律师

产品编号:645567569                    更新时间:2019-05-27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联系人名片:

李吏民 177781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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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律师***律师

陕西省经典案例:市***征补偿安置方案***

【背景详述】

高某等4人是陕西省某市某区某村的村民,在村内合法承包有土地。2014年当地区***称取得了合法的手续,在高某等人所在区域内进行征收,并实际占用了土地。高某等人觉得要有***文件批准才行,而且这次补偿标准特别低,严重降低了高某等人的生活水平,所以就多次要求区***出示证明其合法性的文件。但区***从未出示。高某等人迫于无奈,决定拿起***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咨询和对比,联系了***代理***征收行政***的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来代理此案。在京坤律师的协助下,当事人高某先通过信息公开获取了补偿安置方案文件,然后向提起了行政***,起诉该补偿安置方案***。经过一审,支持了周某的诉求,某市***补偿安置方案***。

【委托律师】

京坤律师事务所在代理了本案之后,迅速组建了律师团队来处理此案,并指派了史西宁律师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同时,***京坤律师团队召开了一次案件研讨会,在会上讨论了本案的具体办案思路,即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获取相应的补偿安置方案文件,找出该补偿安置方案文件的***点并通过行政复议或******。

【律师风采】

在史律师的指导下,高某等人先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信息公开高某等人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在内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的批准文件,陕西省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之后,给高某提供了

某市作出的《关于征收某区某街道***某村集体土地的批复》,该批复文件批准实施了某市国土资源局所报《补偿安置方案》并附有该安置方案。高某等人在收到该批复文件之后,认为该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太低,遂在史西宁律师的协助下,向陕西省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某市《关于征收某区某街道***某村集体土地的批复》批准实施的《补偿安置方案》。

2016年10月17日,陕西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某市作出的《补偿安置方案》。高某等人就按照提起了行政***,对某市***的征收补偿方案和陕西省***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了***。一审驳回了高某等人的***请求,高某并未放弃,在与史西宁律师反复沟通后,向陕西省人院上诉。

二审庭审中,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史西宁律师指出,该《补偿安置方案》并不合法,因为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在报经上级***批准前,需要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意见。某市国土资源局在报上级***批准前未履行公告手续,未听取被征收土地村民意见,故该《补偿安置方案》程序***。被上诉人某市***和陕西省***答辩称,2013年5月10日某市国土资源局已将该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进行公告,履行了公告程序,并提交了三张照片作为证据。

对于二被上诉人的说法,史西宁律师对被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作出了质疑,史西宁律师认为,二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明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证据即张贴公告的照片,既无制作人,也无制作的时间,且照片内容模糊不清,字迹无法辨认,张贴的地点也无法判定,该证据真实性不足,无法作为被诉《补偿安置方案》已履行公告程序的证据。

【胜诉结果】

二审采纳了史西宁律师的意见,判定被诉《补偿安置方案》未履行公告程序***,如下:

一、撤销某铁路运输中级(2016)陕71行初326号行政;

二、确认某市《关于征收XX区XX街道***XX村XXX村XXX村集体土地的批复》(市国土字[2013]第388号)审批土地件批准实施的《补偿安置方案》***。

三、撤销陕西省2016年10月17日作出的陕政复决字〔2016〕4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意见。被农村集体经济***、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典型意义】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对土地征收的程序有一些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中的是规定了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必须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意见。这条规定保障了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如果被农民对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申请听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本案中,当地区***制定了不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且不公开,房屋买卖***律师*,显然了当事人的权益。在******律师京坤律师的帮助下,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行政***等多种方式进行***。虽然行政复议、行政***一审并未取胜,但当事人充分信任自己的代理律师,在代理律师的协同下,***终漂亮地打了一个翻身仗,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陕西省人院行政书



***律师***律师

【入选理由】

在以往的******中,我们通过经验总结,广大当事人在遇到此类事件后,大多数都是处于慌乱无助的境地。本案中,在京坤律师的帮助扶持下,通过向相关部门发函阻止强拆、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撤销了规划许可、虽然补偿数额翻倍,但县***作出的不公正的征收补偿决定仍然被两次撤销,一鼓作气,不畏强权,***终捍卫了京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律师

【案例背景】

单先生家住内蒙古自治区某市某县,这里矿产资源丰富,牧场广袤,是宜居城市的。一直以来,单先生都勤勤恳恳的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利用合法拥有的房屋开办了一个饭店,日子不算富裕但也还过得去,可是在 2008 年 1 月,某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商业开发向某县房产***申请***,某县房产***于 2008 年 01 月 31 日发布***公告,对***许可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单先生的房屋在***范围内。单先生的房屋一直是自己开饭店在使用并办有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执照,依法缴纳各种税费。但***人并未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进行补偿,使单先生更加气愤的是补偿的数额远远低于自己房屋的实际价值。双方就房屋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人向某县房产***申请***裁决。2008 年县房产***向单先生下达了《房屋***裁决书》,该裁决书对单先生的补偿完全是按照***人的申请作出来的,补偿严重显失公平。此后,双方就补偿问题一直协商,但并未达成一致意见,该***裁决也并未实际执行。

本以为征收房屋的风波就此平息,但谁知 2011 年 6 月份,单先生听说***人竟然准备实施强拆,就此,单先生决定拿起***依***。经多方打听,单先生找到了北京******团队--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所内律师李吏民律师接待了单先生,在了解详细案件后,李吏民律师决定接受单先生的委托并迅速为其制定了详细的***方案,依***!

【办案过程】

办案辑:果断出击,向相关部门发函,阻止强拆!

2008 年县房产***向单先生下达的《房屋***裁决书》,由于该***裁决没有经过复议和***已经生效,但该房屋***裁决已经超过了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所以不能强制执行,房屋买卖***律师,且该房屋拆裁决存在显失公平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情况,不能进行执行。李吏民律师就此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函,晓之利害,终于有效阻止了强拆。

办案第二辑:申请***信息大公开,了解***的合法性

为了解***行为的合法性,李吏民律师指导当事人向县***、发展改革、房产***、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部门申请公开本次***的相关***信息,这次大量的***信息公开申请都是在为后续的***行动做好证据材料的准备工作。

办案第三辑:得知信息公开,围点打援,依法开展复议

根据轮申请***信息公开之战的反馈,李吏民律师着手进行下一步的***计划——开展针对各***的行政复议。对发改委的立项备案向市发改委申请行政复议,对规划许可向市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对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向市***申请行政复议。经过复议某市规划局撤销了规划许可。确定了***许可***,该***项目***已初见端倪,不能依据***许可对单先生强拆,从而为***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办案第四辑:某县***征收补偿决定***,复议决定予以撤销

2013 年初,***人又开始找单先生协商补偿问题,但***人仍没有诚意,房屋继承***律师,双方差距仍然较大,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某县***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作出了(*征补字【2013】第 003 号)《某县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给予单先生仅 50 余万的补偿款,针对该征收补偿决定,李吏民律师指导当事人依法向某市申请行政复议,明确指出该征收补偿决定***许可***且已经失效,没有征收决定,没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房屋征收的条件,没有选定评估 择权等,这些均被被某市采纳。某市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作出(*政复决字【2013】第 29 号)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某县(*征补字【2013】003 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至此,摧毁了***人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来强拆田先生的目的,为其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利益争取了时间。北京房屋***律师

办案第五辑:开鲁县***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虽补偿数额翻番,但仍不合理,被再次依法撤销

某县***在收到某市的撤销其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后,某县***终于自觉委托某评估公司对单先生房屋进行评估,并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再次作出(*政房征补【2014】002 号)征收补偿决定,将次补偿决定 50 余万元提高到 100 余万元,翻了一番。但该补偿决定仍未按照单先生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补偿显失公平。李吏民律师遂指导单先生乘胜追击,再次向某市申请行政复议。在这次复议中,李吏民律师指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代替签字。本案中某县***据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评估报告没有评估师签字,不能作为其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且***许可***且已经失效,没有征收决定,没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房屋征收的条件,某县***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没有事实依据。***终,某市经过审查核实,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作出(*政复决字【2014】第 42 号)行政复议决定,再次撤销了某县的征收补偿决定。为委托人获得真正公平合理的补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胜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款第(三)项第 2 目的规定,某市决定:撤销某县作出的《某县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政房征补【2014】002 号),并责令某县 60 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感谢回馈】

在之后例行回访中,单先生表示,在整个的***过程中,取得的胜利离不开京坤律师的大力协助。在前路迷茫时,是京坤律师给予指引,在无可奈何时,是京坤律师指点迷津。“千言万语说不尽心中的感谢,只有祝福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这个正义之所越来越好!”

【以案说法】

本案具有典型性,是历时较长的房屋***项目。在原来取得的***许可到期后没有依法延期的就失去了效力,不能依据原来的***许可实施行政强拆;同时根据《某市关于印发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第十七条:“《条例》颁布前已取得房屋***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按照原***条例的规定办理,但***不得实施行政强拆;拆***许可证已经到期的,原核发***许可证的***不再办理延长***许可的手续,自动延期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有效,原***许可***应当督促***人及时完成***补偿工作。”之规定,本案中的***许可即使不***的话,也于 2012 年 01 月 01 日失去效力。某县***在没有征收决定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没有任何依据,该补偿决定就成了无本之木,该征收补偿决定被撤销成为必然。在补偿决定撤销后,某县没有履行法定的程序,而是草率地进行评估,再次***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虽然补偿数额翻番,但并未对委托人公平合理补偿,其补偿决定被撤销也是情理之中。北京房屋律师

附:通辽市行政复议决定书:次撤销开鲁县作出的《开鲁县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开征补字[2013]003号)

通辽市行政复议决定书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城区改造项目的增多,安置房也逐渐进入了大众的视野之中,部分安置房因为相较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偏低,十分引人注目,而安置房所有人因为种种原因希望出卖房屋取得***,由此,买卖双方的需求推动了安置房屋买卖市场的发展,但是安置房买卖经常面临登记难的问题,很多时候是因为安置房没有。今天,京坤律师就把安置房办理的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给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大家可以顺利地办下。

一般来说,***安置房没有,主要是以下原因

1、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本身房屋就是没有***的;

2、可以办理,但是因为开发商还没有办理相关程序,因此还不能获得;

一般来说,***安置房的是由开发商去办理的,但是也存在由个人办理的情况。***安置房的办理,是需要通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来办理,在办理时,一般是需要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房子情况来确定,也和地方的规章制度有关。***律师

安置房办理的流程

目前,***已经开始开展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因此房产部门已经不再单独发放了,而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来统一发放二证(国土证和)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所以申请人只需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即可。接下来京坤律师为大家介绍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权籍调查。这一步骤主要是为了对房屋的情况进行确认,比如房屋的位置、权属来源是否准确、界限是否明晰等等问题,这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步。申请人需要带的原件及相关的征收材料证明(比如***协议,安置补偿协议,被***房屋的权属证明等等)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并申请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2、去税务***询问缴税的相关事宜。一般来说,办理***安置房的,是不需要缴税的,一般是去当地地税办理。但是由于不同地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可能有的的地方安置房办理是需要交税的。一般来说,缴***务的相关问题,只需带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这个需要到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孟州市***律师,申请人的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以及征收的相关材料。一般来说材料提交上去很快工作人员就会和你进行联系。

在这里京坤律师要提醒大家,并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办理不动产证书,只有拥有完整产权的房屋才可以办理。如果房屋不是全产权,那么是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如何辨别自己的房屋是不是全产权,一般来说***时签订的《***安置协议》中会写明房屋的性质,如果存在约定不明、开发商未办下来相关手续而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违约情况,建议及时咨询律师,必要时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买卖***律师-黄冈***律师-房屋交易律师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服务较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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