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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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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李吏民
手机号码:17778124896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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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

***律师打官司-***律师官司(在线咨询)-慈溪律师

产品编号:661307469                    更新时间:2019-06-02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联系人名片:

李吏民 177781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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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十二个省的补偿款分配比例,有你家的吗?

在遇到时,农民朋友们***关心的就是补偿款了。补偿款发多少?村里留多少?都是农民朋友经常问到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此外,印发的《关于完善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所以针对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各省***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如下: 省份补偿款分配比例依据文件河南省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给被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

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由用地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统一安置被农户的,***给负责安置的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属于已承包到户的安置补助费,要全部***给被农户。《河南省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2006〕50号)

湖南省必须将不少于75%的土地补偿费***给被农民。被农民如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农民。《湖南省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5号)辽宁省土地补偿费,其中***给被农户部分不得少于80%,集体留用部分不得多于20%。承包方获得安置补助费的数额,按照承包方家庭成员中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辽宁省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和管理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95号)山西省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给被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

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由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统一安置失地农民的,***给负责安置的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应当全部***给失地农民。《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山西省令第182号)吉林省土地补偿费80%用于农户分配,20%留归集体经济***。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被安置人员的***费用。《吉林省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补偿费分配管理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28号)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或者村民自治***没有条件调整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按不少于70%的比例***给被农民。《海南省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06〕21号)北京市补偿费用于人员安置后,其余部分作为土地补偿费***给被的农村集体经济***或者村民,用于农村村民生产生活。《北京市建设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令第148号)福建省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农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农民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给被农民。

安置补助费***给被农民。本办法施行后,通过动态调整和其他方式提高的安置补助费纳入被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福建省补偿和被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福建省令第177号)甘肃省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农民个人的生活安置、***被农民的养老***金,其余土地补偿费留作集体发展。《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6]41号)广东省集体所有的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办法,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级备案。《广东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江苏省将进入基本生活保障被农民的不低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划入同级门在设立的被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给其所有者;将剩余的土地补偿费***给农村集体经济***。《江苏省补偿和被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江苏省令第26号)黑龙江按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补偿费,70%用于安置被农民的补助,30%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农民的生活补助等。黑龙江省区片价综合地价实施办法 黑政发[2014]34号由于篇幅所限,上表只列举了十二个省的补偿款分配比例,可以看出,一般被人拿到的比例都是大于70%的。如果实际中某地给予被人的土地补偿的比例不到70%,被人应及时咨询了解相关******,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律师宅基地征收问题须知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的建设和城市化发展,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越来越多,遇到宅基地***时,农民朋友通常都有许许多多的疑问。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与此相关的补偿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宅基地补偿项目是什么

通常来说,宅基地的补偿和房屋的补偿是分开计算的,这是因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属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在补偿时,土地的和房屋的价值是补偿的两个重要部分。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所以存在宅基地的补偿先给村集体的情况,建议对该问题与征收方确认清楚;而如房子等地上的附属物,是属于村民个人的,一般补偿也是直接给被***人的。

通常,补偿项目主要是以下几个部分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由于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项目,***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的办法也是不尽相同,因此被***人想要了解补偿项目,还是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二、家有多处宅基地,是不是都要补偿

尽管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一户农村家庭,应当只有一处宅基地用于建造房屋居住,***律师打官司,而且宅基地的面积,也要遵照当地省级***制定的规定来,但现实生活中,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许多家庭有多处宅基地。

而在宅基地征收补偿的实际操作中,也并非一家有多处宅基地就一定会认定为占地,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对于面积总和不超过省级***制定标准的,通常都会根据历史原因、买卖情况、获得途径等等对此问题进行认定,***律师官司*,如果不,一般都会按照合法用地进行认定和补偿。

如果征收方对宅基地认定而不予补偿的,不要着急,采取合法途径解决。如果对自己的问题搞不清,要咨询***律师,避免受到损失。

三、宅基地证书没了,还能要补偿吗

许多农民朋友碰到宅基地征收后,回家翻箱倒柜,却因因为种种原因找不到宅基地的证书,有的是因为个人保管不当而丢失,有的是历史原因,当时管理不规范等等情况导致证书始终就没下发。

找不到证书,首先不要着急,积极与征收方沟通,说明个人情况。出现此种情况,征收方不应该因为文件缺失就不予补偿或是把补偿降得很低,应当妥善处理此类问题。如果双方实在难以沟通,可以联系***律师为自己排忧解难。

四、宅基地被征收后,还可以再申请吗

可以,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律师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规定,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补偿既要考虑被***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提供的安置房。被***农户所得的***补偿以及***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因此,如果符合宅基地划拨的条件,是可以向土地部门进行申请的,如果不能划拨新的宅基地,那么***方应当保障被***人居住的相关权益。


为了加快***项目的进程,降低整个***工作的成本,一些***部门常常采取的套路就是“拆违代***”:***没来之前,房子住了好多年,一直妥妥地立在那里;一说要***,各职能部门就马上到位了,竭尽全力地给大家的房子贴上“***建筑”的标签,***方面的律师咨询,再以极低的补偿费用甚至是零补偿来逼迫大家妥协。作为被征收人、被***人,我们首先要知道***建筑的认定处理程序,才能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一、什么是***建筑?

***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的规定,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建筑的认定程序。

1、。

就是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这个程序中只有以下行政***有权查处***建筑:(一)规划局或者规划。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建筑由其来查处。(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局。其机构本身是没有权利查处***建筑的,需要得到省级***的***。(三)乡、镇。它的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建筑由其来查处。

2、。

整个工作,揭阳律师,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承担。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被调查房屋的影像资料以及与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除个人信息、主要经济来源等因素之外,还要调查:除修建的***建筑外,是否还有其他房屋,住房面积、***建筑的用途等。

(3)现场勘验记录。记录应包括***建筑的详细地理位置、面积、结构和修建时间。

(4)调取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并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人员不得少于2人,需有相关文件并主动向被***人出示。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在行政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签字时,被调查人切记看清笔录内容,如果发现内容与事实不符时,建议不要签字。签字时要注意:笔录每页都要签字并填写正确的日期。

3、对***建筑进行认定。

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会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建筑的认定。城镇规划区内的建筑,由县(区)规划部门认定;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乡镇***要将工作资料报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然后由乡镇***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建筑的认定。

三、***建筑的处理程序。

1、依法对当事人送达书面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该告知书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当事人在此期限内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行政***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且进行复核,如果当事人的申诉成立的,行政***应依法采纳。如果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则不能成立,且行政***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行政处罚。

2、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在经过了告知书载明的期限后,行政***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书,并书面送达当事人。该决定书应载明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拟拆除的***用地和***建筑的地址;(三)违反***、***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四)限期拆除的理由和***依据;(五)限期拆除的方式和期限;(六)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的途径和期限;(七)作出该决定的行政***名称、和日期。当事人如果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六十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提起行政***。

3、行政***强制拆除***建筑。

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限期拆除***建筑的义务,在法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的,行政***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该***建筑。但行政***在强制拆除***建筑前,需要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履行催告程序和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1)强制执行催告程序。

行政***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应当采纳。

(2)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的名称、和日期。行政***拆除前作出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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