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陈女士是河南省济源市某村村民,1998年,陈女士一家与村委会签署了《坡地承包开发经营合同》,企业***补偿安置,承包土地70余亩,承包期限为30年。从1998年至2008年,通过陈女士全家老小十余年来发扬“愚公”精神,投入几十万的资金,在承包地建了三间瓦房、打了一口深水机井,修了130米的水渠,还埋好了几百米的地埋线。功夫不负有心人,企业***政策,承包地终于可以旱涝保收,一家人也憧憬着小康的未来将不再那么遥远,陈女士脸露的欣慰和喜悦溢于言表。陈女士的丈夫也被当地人誉为“当代活愚公”,此美名一直被当地村民口口相传。
然而,随着城市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地处济源市郊的某村,由于地理位置优越,被济源市***规划为发展产业集聚区,***大力招商引资上项目,引进的企业租赁某村250余亩集体土地建厂,其中就有陈女士家开垦的几十亩高产耕地,至此,陈女士一家想通过勤劳致富的梦想被彻底摧毁了! 陈女士家的土地被强行占用建设企业,但没有给予任何补偿,陈女士一家人从此走上了的道路。多年的母女两个被数次,但补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陈女士决定拿起***维护自己的权益,经过多方了解,找到北京知名***律师李吏民代理其依***。
【办案过程】
李吏民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热情接待了陈女士母女,认真听取陈女士的陈述,查看了相关材料,决定代理此案。接受委托后,随时召开团队案件分析会,制定了详细的***计划。
一、通过公开***信息,了解情况。
李吏民律师团队为了了解的相关情况,指导当事人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济源市国土局、河南省等部门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以了解的合法性。
二、针对建设用地批复,依法申请复议。
通过申请公开***信息,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公开了《济源市关于五龙口镇2013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其以此批复作为相关企业占地的合法性。李吏民律师团队对该批复认真分析,认为该批复超越法定职权,没有履行法定程序,该批复严重***,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于是,及时指导当事人向河南省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建设用地批复。
三、济源***自行纠错,撤销建设用地批复。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济源市慑于***的威严,认识到其作出的建设用地批复严重***,于2014年12月18日自行撤销了该建设用地批复,当事人向河南省***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至此,为当事人的***取得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律师说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批准。
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的设区的市、自治州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第四十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批准。”之规定,只有设区的市才可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批准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济源市并非设区的市,其也非五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准***,因此,其批复五龙口镇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超越法定职权。
附:关于本案例的行政批复
企业***企业***
【案件前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的服务理念,奉行强烈的团队精神,精诚合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在***过程中,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巧妙的运用***手段,争取的***援助!行政处罚过程中的***也不胜其数,本案就是在数百的案例中较为典型的一例。北京行政处罚律师
【案件背景】
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王先生,是北京市昌平区某居民住宅楼的市民。一座厚重悠久的文化古城,一个朝气蓬勃的国际都会,王先生原本在这个传统与现代并存的城市中过着安稳的都市生活,但是在2015年2月5日晚,一场飞来横祸降临到了这个家庭,就在王先生的居民楼下,由于隔壁单元刘某酒后,向王先生实施了不法侵害,于是王先生实施了正当防卫,致使刘某报警后,北京市昌平分局受理了此案,并***终于2015年6月4日对王先生作出了京公昌行罚决字【2015】00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下简称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15年2月5日23时许,王先生持铁棍对刘某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先生行政5日的处罚。且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9日执行了对王先生的处罚!北京行政处罚律师事务所
【京坤支招】
被执行完行政处罚的王先生,倍感委屈,感觉人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王先生为了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通过网络途径找到了***领域的***团队——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接待张先生等人的是***过硬、业务极其熟练的臧云律师,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臧云律师在王先生描述完具体情况之后就与当事人达成共识,此后,王先生便委托了臧云律师为其合法权益征讨应有的利益。臧云律师以其对行政案件的高度敏***,立即抓住了委托人案件的实质与要害,并决定依法进入到***程序,进行***!北京行政官司律师
【办案略影】
(一)京坤当机立断,毅然提起***:
臧云律师在分析完整个的案件后,当机立断,于是,在臧云律师的沉稳指导下,王先生于2015年7月8日向北京市昌平区人院依法提起了行政***,并得到了昌平区人院的依法受理,王先生认为,昌平分局没有对正当防卫事实进行相应的调查和核实,并且在作出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之处,于是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当事人据理力争,依法审查:
王先生在***中称:本案的事发原因是第三人醉酒之后在先,***企业***,并且在对王先生实施不法侵害的情况下,王先生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这个情节王先生在昌平分局处也多次陈述,但是昌安分局没有进行相应调查和核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同时,昌平分局办案期限超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的规定,虽然昌平分局之后有一个继续的审批手续,但审批不符合法定条件,***规定在嫌疑人逃跑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本案不存在有嫌疑人逃跑的情况,应该严格遵守60日的办案期限。昌平分局在2015年2月5日收到此案,但于2015年6月4日才作出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限明显超过了***规定的60天。就此,昌平区人院针对王先生的诉求展开了紧锣密鼓的调查。北京有名的行政***律师
(三)行政处罚***,案件终得圆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的规定:“部门负责***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部门规定。”认为昌平区分局有对事发当日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昌平分局在履行了受理、、传唤、告知、通知家属、送达等法定程序后,根据王先生***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作出的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正确,处罚幅度亦无不当。北京行律师
但是,办理治安案件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为,昌平分局未能在非定期限内办结案件,属于程序轻微***,故***终昌平区人院依法作出了确认行政处罚***的决定!
至此,虽然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的到撤销的结果,但是,经过当事人与京坤律师的携手,***终还是取得了胜利,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结果】
北京市昌平区人院于2015年12月29日作出:确认北京市昌平分局于2015年6月***作出的京公昌行罚决字【2015】00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律师说法】
本案中,委托人王先生认为北京市昌平分局作出的京公昌行罚决字【2015】0018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符合法定的办案期限,并依法提起了***,进过坚定的******后,***终取得了胜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在现实行政处罚过程中,往往会因为行政***的“超限”使得案件出现***之处,无论是职权超限还是时间超限,所以这就使得行政***在办案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办案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近日,北京昌平推出夜间开庭,上班族打官司晚上也能开庭,
上班族不用请假可在晚上打官司,这是昌平开展一系列便民措施中的一项,为方便上班族打官官不仅在夜间送达***文书,还在夜间开庭审案,或在假日开庭审案。去年一年,“夜间法庭”共计开庭90余次。为保障群众的多元需求为导向,昌平全新打造了***服务、便民服务、法治宣传服务、文化涵养服务“四位一体”的***服务大厅。此外,***服务大厅新增设了***书苑、母婴室等设施,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释明***,传递***精神,这又从侧面反应了***的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理念!所以法治中国并不是一句空话,不管怎样,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都会与您携手前行,坚定***!
附:北京市昌平区人院行政书
京坤律师承办房屋征收案件多年以来,由于各片区征收的具体实施方案不尽相同,故见识过各种“地方特色”。今天要说的案件,从结果来说还了当事人完整的公道,从节奏上看却有趣的很。与严格的法定程序、严谨的***人思维相比倒像是生活给错了剧本。
偷工减料的路是***累的路
案件的主人公是在四川经营一家宾馆的孙先生,可以说在不了解建房手续的时候走错了路。故事发生在2006年,孙先生与当地的街道办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了社区的2亩农用地,租期20年,经过***同意建造了5层楼房,但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建房也没经过审批。2007年3月楼房刚盖好,处罚就跟着来了。首先是规划和建设局作出处罚决定,要求缴纳罚款并补办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其次是市国土局作出D市国土资罚【2007】字第24号《国土资源***案件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没收孙先生占用的799.8平米集体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并罚款。一事两处罚?
火烧眉毛的时候孙先生慌了神,只想一心解决此事,该交什么交什么,该补什么补什么,没考虑这双份的处罚。但是刚建起来的房子,巨额投入众多,还没营收先被没收该怎么办呢。后知后觉是***建筑的孙先生自知没占着理,但还是希望能够找到补救方法。于是在经过与国土局多次协商后,双方达成协议,国土局将没收的建筑物折价给孙先生。随后孙先生在两年内分10次将折价款全部付清。
违反***规定所付出的代价真的是一样没少,但好在处罚过后一切***正常。宾馆步入正轨开始了依法经营。
征收部门尽显套路
安稳了两三年,“不可抗力”又来了。虽说经营之路曲折了点,但是***征收孙先生还是支持的,为了公共利益为了建设美好乡村,孙先生接受了“霸道力量”的存在。但是在补偿问题上,从2012年开始征收到2014年,分歧便没有断过,征收部门称孙先生房屋按照建筑处理,只根据建筑残值适当给予***补偿,因此双方久久未达成一致。
2014年5月13日,戏剧化的事情发生了,市国土局向孙先生下发了《关于撤销D市国土资罚【2007】字第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细看内容,说是重复处罚故撤销,并将罚款及折价款退还,对2007年孙先生的建设行为重新。其目的是重新作出“自行拆除房屋,***土地原状”处罚决定,以便可以在不予补偿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房屋。
对,没有看错,就是重新再来。其实很明确,不过是让孙先生接受***建筑的“事实”和其给出的残值补偿。事情发展到这里,孙先生认为好像事情没有办法继续谈了,而且自己的权益严重受到侵害,便决定通过***程序来解决问题。
京坤律师铺平公正道路
孙先生找到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吏民律师代理此案,李律师在接受委托的当下便会同京坤团队一起为孙先生作出了***的***服务方案,对谈判、调查、复议、***等程序和思路策划。在孙先生接受***方案后,李律师随即对市国土局撤销处罚决定的决定向四川省国土厅提起行政复议。
针对该决定的***之处李律师提出:
首先,对没收建筑物的处分是***的行政行为,是否对没收建筑物进行处分、如何处分,与处罚行为没有关联性,不包含于处罚行为之内。即使原行政处罚行为被撤销,涉及到没收建筑物的话,只能由处分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而不能对后来处分建筑物的行为当然撤销,应当保护合法有效的交易行为。
其次,市国土局没收建筑物折价处分,孙先生***折价款均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合法有效,孙先生依法取得物权,且取得了相关证照依法从事经营。该交易行为非经、仲裁***等法定部门认定无效或撤销,任何一方都无权予以撤销。
第三,根据《四川省行政监督条例》第34条第4款之规定,行政***发现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或者不适当,可依法自行纠正;第5款规定,被纠正或者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公民人或者其他***财物的,依法予以退还。可见,纠正或撤销是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已经查明***或不当进行的处理结果,而不是撤销后再行重新开始调查。
李律师还提出了该决定作出的程序及依据等诸多问题。
同时,企业***补偿政策,李律师带领其团队对本次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展开调查,并对征收过程中的***之处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旗开得胜一顺到底的补偿路
在李律师帮助孙先生提交复议申请和听证申请之后,省国土厅作出受理通知,并确定了听证日期。李律师对其了解到的******之处向市国土部门及区***征收办进行反映,在省国土厅没有听证之前,市国土部门便找到孙先生协商补偿事宜,李律师也多次到当地参与谈判,同时向四川省国土厅递交了中止审理和延期听证的申请。
在李律师的参与下,孙先生与***、市中心、市国土局等部门多次协商之后,分别作出让步***终达成一致。市中心同意按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评估,将孙先生房屋的评估节点确认为2014年12月8日,并由市国土局委托评估机构。
2015年1月9日,评估报告正式作出,孙先生建筑面积3385.7平的5层“住宅”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结果为1429.76万元。孙先生对此评估结果基本无异议,只希望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偿。但面对评估结果征收和国土部门再次犹豫了,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这次为了避免征收部门作出违背约定之事,李律师选择了主动出击。在向四川省D市寄送《律师函》时,李律师表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要让市民受益,能以牺牲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方式进行建设发展。同时,对于依法征收被征收人表示完全支持,也愿意积极配合***完成此次征收工作。孙先生因征收部门、国土部门多次做大量细致的工作之后,才同意现在的补偿方案,而到方案落实之时征收部门确有逃脱职责之貌。现应当按照评估价格给予合理补偿。并且双方应当通过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存在的分歧,以期早日化解矛盾。
果然,律师函起到了关键作用。不久,征收部门便主动找到孙先生和李律师商谈补偿事宜。在李律师的努力下,***终孙先生按照之前的评估结果拿到了征收补偿款,了了心中积压许久的一件大事。
这个案例在常人看来有些匪夷所思,好像征收部门为了顺利征收什么方法都可以尝试。其实在京坤律师看来,这些确实是办案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有些征收部门为了压低补偿找各种事由给被征收人的房屋扣上建筑的帽子,没有***说是***建筑不予补偿,就算是有***有手续,相关部门自行撤销曾经给被征收人的房屋办理过的***,也要认定为***建筑。***终的落脚点是什么呢?不予补偿、适当补偿……这样一来,合法的权益也大打了折扣,看似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行为却损害了一大批的被征收人合法利益。
但从***后的结果来看,我们也该为孙先生感到庆幸。他的不断洽谈、及时委托,李律师的策划、精准出击、强势谈判都是孙先生得偿所愿的关键。可能个别行政***在民心上走偏了一点,但京坤人相信,在法治的道路上总能够正回来。
企业***补偿政策-企业***-***企业***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拥有很好的服务和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全网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