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朱先生家住浙江省某市某区某镇某村42号。2015年6月9日,朱先生所在的某市国土资源局做出了《某市国土资源局限期拆除告知书》。该《告知书》称:“朱先生未经批准擅自在某区某镇某村***占地1000平米建筑物,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安置房***律师,构成占用土地的事实。责令朱先生于6月15日前自行拆除,否则某市国土资源局将***拆除,同时查封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和建筑材料等。”收到这个《告知书》后朱先生寝食难安,难道自己辛苦了大半生的家业就此就要化为乌有?但朱先生并没有***占用土地,所以并没有实施拆除行为。北京行政***律师事务所
【京坤***】
经过了漫长的和艰难的***后,毫无进展的朱先生决定上京聘请******律师,用***的手段保障合法权益。于是乎,朱先生找到了***领域的***团队——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接待朱先生的是***过硬、业务极其熟练的臧云律师,臧云律师从事***职业十余载,长期专注于***和行政***案件,擅长通过信息公开、行政***、协商谈判等多种综合***措施维护被***人的合法权益,为被***人争取利益化。先后代理了大量的行政***案件和******案件,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臧云律师在认真分析相关材料后,决定接受朱先生的委托,并作为特别***人帮其讨回应有的合法利益,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北京行政***律师
【办案过程】
三官四败诉之一 :发函、起诉、申请停止执行,***《告知书》终被判依法撤销!
在臧云律师的指导下,朱先生向某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律师函,告知其没有直接***实施拆除的。“依法辩曲直, 仗义论是非”,臧云律师认为,某市国土资源局的《告知书》,没有事实和***依据、程序***、滥用职权,故指导朱先生于2015年7月30日依法起诉至某市某区人院,请求撤销某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6月9日作出的《某市国土资源局限期拆除告知书》并同时申请裁定停止该《告知书》的执行。
经调查,2015年6月1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占用土地唯有,***安置***咨询,调查朱先生在某区某镇某村占用土地搭建建筑物作养殖场使用一案。2015年6月5日,某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只做了现场勘测笔录,载明“建筑占用土地面积为896.2平方米”。北京行政***律师事务所
在审判中,臧云律师提出,某市国土资源局在《限期拆除告知书》中认定朱先生***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但勘测笔录中却载明涉案建筑的占地面积为896.2平方米,明显相矛盾。且某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告知书》未引用具体***条款用以告知朱先生违反土地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其将实施拆除行为的执行依据,亦未按照***规定给予朱先生陈述和申辩等权利。故该《限期拆除告知书》适用***错误,程序***。
此外,某市国土资源局在***程序中逾期提交证据,且未提供正当的逾期理由及未申请逾期举证,某市国土资源局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终某区人院采取了臧云律师的意见,于2016年1月25日作出(2015)**行初字第75号行政书,撤销某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6月9日作出的《限期拆除告知书》,这也就此展开了一场精彩的***!北京行政***律师
三官四败诉之二:被告***将错就错,不抵***公正,漳州***,***《告知书》被再次依法撤销!
在***过程中,也就是2015年8月17日,某市国土资源局将错就错再次做出了《某市国土资源局限期拆除告知书》。该《告知书》不再提及养殖大棚,而是称朱先生未经批准擅自在某村***占地120平米建筑物,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构成占用土地的事实。责令朱先生于8月24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将***拆除。
同样的,某市国土资源局的这一份《告知书》,也是没有事实和***依据、程序***、滥用职权,故在臧云律师的帮助下朱先生再次依法起诉至某市某区人院,请求撤销某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8月17日作出的《某市国土资源局限期拆除告知书》。
某市某区人院经过合法审理,于2016年1月25日作出(2015)**行初字第102号行政书,撤销某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8月17号作出的《限期拆除告知书》。至此,本案在京坤律师的协助下打响***炮!
三官四败诉之三:强制拆除养殖棚,京坤维辩三被告,拆除行为被判***!
得到后,朱先生心中总算是得到一丝安慰,但是令朱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在2015年9月21日,某市国土资源局等***依旧罔顾***,竟然在未履行任何***程序的情况下真的将朱先生养殖棚部分强制拆除。祸不单行,执行强拆的行政***的***强拆行为,致使朱先生的妻子万念俱灰,并当场服下,后经及时抢救才得以保住。
铁肩担道义,普坤。得此消息的臧云律师意识到行政***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公民的人生和财产安全,故在2015年11月16日,臧云律师指导朱先生以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市某区某镇、某市城市管理某区分局、某市某分局为被告依法起诉至某市某区人院,臧云律师认为,被告的强拆行为,滥用职权,违反程序,严重***,故请求确认被告于2015年9月21日将朱先生位于某区某镇某村的养殖场拆除的行为***。
在***中,被告某区某镇辩称其从未参与***实施强制拆除朱先生位于某镇某村的***建筑。但臧云律师提出,其主张和其作为辖区***的职责以及各被告的陈述事实相矛盾,且朱先生提供的拆违现场照片也能证实被告某区某镇实施了拆违行为。同时,被告某市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分局)某区分局辩称其对朱先生位于某镇某村的***建筑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是以某市某区国土资源监察二大队的名义实施,但其职能范围包含中心城区和开发区以外的国土资源监察工作,且二者与某市某区城市管理二大队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并且,在本案中被告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市某区某镇***、某市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局)某区分局对朱先生的建筑实施拆除的依据是《限期拆除告知书》,但该告知书已被生效的(2015)**行初字第75号行政书撤销,故三被告对诉争养殖场部分实施拆除的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没有***依据。同时,被告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市某区某镇***、某市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局)某区分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前,未履行公告、催告,给予当事人合理的申辩、陈述权利等法定程序,程序***。北京行政***律师事务所
另外被告某市局某区分局辩称,其赶到强拆现场时,某镇***工作人员正对一处建筑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被告听到强拆工作人员称朱先生妻子已经喝了,被告立即赶到朱先生房子处维持秩序,现场指挥交通让救护车。故其既未作出拆除决定,又未参与拆除行为,仅在现场维持秩序。
***终某区于2016年4月20日作出(2015)**行初字第113号行政书,确认被告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市某区某镇***、某市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局)某区分局于2015年9月21日将朱先生位于某区某镇某村的养殖场拆除的行为***。
三官四败诉之四:一日拆两物,三官四败诉,***终得四役全胜之势!
由于四被告是在同一日将朱先生的养殖场和房屋一并拆除,所以在上述***提起后,朱先生又于2015年11月18日以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市莲湖区碧湖镇、某市城市***、某市局某区分局为被告,向某区人院起诉,请求确认被告于2015年9月21日将朱先生位于莲都区碧湖镇蒲塘村郎碧公路边上的建筑物拆除的行为***。
同样的,经过臧云律师上述论辩的缜密分析和强力***,***终,某区人院同样于2016年4月20日作出(2015)**行初字第118号行政书,确认被告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市某区某镇***、某市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局)某区分局于2015年9月21日将朱先生位于某区某镇某村公路边上建筑物拆除的行为***。
至此,朱先生通过臧云律师的正义***,这一场***终得四役全胜之势!也相信在京坤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朱先生一定会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合理的补偿!北京行政***律师
附:某区人院(2015)**行初字第75号行政书
某区人院(2015)**行初字第118号行政书
******
【案例前言】
一个社会的稳定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在此过程中,***的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如若***不作为,人民则无靠山,毫不夸张,社会的大基业就会衰败,甚至。“建设服务型***”并不是一句空口号,这需要的是切切实实的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案件背景】
家住河南省某市的吾君(化名)先生,承租了某市某村委会的一地块,苦心经营了自己的一个厂房,日子也算是达到小康水平了,本想着踏踏实实的过好自己好不容易奋斗来的安稳日子,天意弄人,吾君先生突然得到了某市某区要对其具有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消息,这令吾君先生满头雾水,无可奈何!
【京坤支招】
为了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吾君先生找到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的李吏民律师、陈军律师,委托李律师、陈律师两位律师运用其***的***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自己维护应有的权益。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李律师、陈律师得知了委托人吾君先生的遭遇之后,以其对***案件的高度敏***,立即抓住了委托人案件的实质与要害,并以此制定了一个缜密的***方案。
【办案掠影】
办案辑:追根溯源,申请***信息大公开!
李律师、陈律师谨慎思考后表示,想要明确本案的源头就要知道是哪个部门作出的决定?何时作出的决定?于是乎,***安置房律师咨询,在两位律师的指导下,吾君先生于2014年12月16日向某市某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某市某区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2月5日公开了2012年5月11日作出的《某区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1】9号),但是包括吾君先生在内的广大被征收人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征收公告,更无从知晓公告的内容,这也使得两位律师对本案高度谨慎起来,随之为委托人吾君先生再次支招。北京***律师咨询
办案第二辑:区***未公告***,市***复议竟不作为!
得知区***并没有使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广大被征收人得知征收公告,实属***,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款规定:对地地方各级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以上规定,在两位律师的指导下委托人又于2015年2月12号向某市***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书》,且某市***已经收到并受理了该申请,但知道委托人起诉之前也没有做出复议决定。此举实属不作为,是与“服务型***”背道而驰的行为!
办案第三辑:一纸诉状,京坤匡扶正义!
对于某市***不作为的行为,两位律师并没有就此打住,让委托人忍气吞声,相反,两位律师积极鼓励委托人不惧强权,拿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是,委托人吾君先生因认为某市不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于2015年8月10日向某省某市中级人民提起行政***,在***中,被告市于2015年2月12日收到原告的复议申请后,于2015年2月17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三政复补【2015】3号),认为原告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要求原告3日内补正能够证明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未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证据材料,并告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该《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于2015年2月25日向原告邮寄,2015年2月26日原告签收。2015年2月27日,原告向某市邮寄了对《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的说明。其后,某市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再作出处理。北京土地律师事务所
两位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其中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事项中不包含“是否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证据材料”,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条件,其中包括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故是否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证据材料不属于补正材料。
至此,某市中级人民认为某市提出的原告未按照要求补正,视为已放弃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成立!某市对原告的复议申请未予处理,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
【结果】
某市中级人民于2015年12月10日作出:确认某市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责令某市六十日内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处理;由被告某市承担案件受理费。北京房屋***律师
【律师说法】
本案中,委托人吾君先生在区***没有发布公告的情况下,向市***申请行政复议,但市不作为,使得***终走上***之路。在现实的***过程中,******律师往往要一下就抓住案件要点,并以之展开攻势,发挥旁敲侧击、穿针引线的作用,将委托人的利益诉求贯穿于中,***终取得令委托人满意的***结果,实现委托人利益化。
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行政书
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行政裁决书
【案件背景】
王大爷是山东省某县某市某区的村民,在某街一里X号拥有合法房屋,本想要在此处安享晚年的王大爷却在2013年10月23日晚遭遇了不幸的事情。家里的大门锁链被弄断,门前门上被泼粪,房顶被扔上许多的砖石。意识到不太平的大爷有点慌了,还没缓过神来的时候,在五天后的凌晨大爷家的北屋房顶再次被***砸塌,房间里的双人床瞬间被掩埋。所幸并没有人受伤。北京***律师
这两件事的不了了之本就让大爷心有不悦,在还没有讨到说法的时候,大爷的房屋于2015年4月又被***拆除了。这一味的毁坏直至灭失的过程,不仅让王大爷一遍一遍的遭受了心灵的重创,更是失去了心爱的家园乐土。为了维护一系列的权利,大爷决定找到***的律师帮助自己。
随后大爷和女儿找到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见到了京坤团队的主任,的行政***律师李吏民律师,很快他们变达成了共识,李律师在详细了解了情况之后为王大爷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山东省***经典案例
【京坤风采】
辑:区分局不能负责到底,果断向市区复议
原来,在2013年的10月23日和10月28日,王大爷的房屋遭遇了这两次***之后,大爷11月12日对***事件进行了报警并书面申请对***房屋的***行为进行查处,而某市区分局某只是分别进行了登记和基本查询,并未作出处罚的决定,大爷始终没有得到说法。报警后的不同仅仅是知道了第二次的房屋损坏是隔壁的房屋合法***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了北屋。京坤律师
在2015年大爷的房子遭***拆除后,大爷也进行了报警,分局在制作了案件登记之后,只说在之中便没了下文。
针对大爷家的情况,以及分局草草了事的风格,李律师在搞清案件详情之后,以分局的行政行为为立足点,协助王大爷于2015年6月15日向市申请了行政复议。
第二辑:漫长的复议等待,猝不及防吃了闭门羹
市在收到复议申请的当天便将行政复议受理通知送达了王大爷处,隔天又将提交答复的通知书送达了区分局。在一系列的通知正常的运转之后,2015年8月6日市局作出了某公复延字[2015]X号行政复议期限延长通知书,决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三十日。原以为这样的一份延期通知代表着市局将会更加仔细的审查,将其中的疑难之处搞个明白,大爷觉得只要能有个结果一个月的等待是值得的。北京行政***律师
但是在2015年9月18日大爷收到了行政复议决定,结果却是驳回复议申请。而在这长达三个月的时间里市局是经过了怎样的权衡才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呢?王大爷不明白,这也让李律师觉得奇怪。但是对待这样已经发生的明确的结果,只能继续在***路上向前走,直到寻着公平合理的答案。
第三辑:区分局与市局双双被告,只为无人问津的伤害
收到复议结果后,李律师一边为王大爷宽心,一边着手启动了行政***程序。十天之后,李律师帮助大爷向某市某区人院提起了行政***。请求确认区分局的行政不作为***,并撤销市所作某公复驳字的[2015]X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2015年11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之中,大爷协女将所经所受一一道出,亦拿出了在李律师的指导下准备的详细的证据材料,以证所诉所求。李律师更是发挥了其***技能为王大爷据理力争,李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大爷财产的***行为查处是区分局的法定职责,且根据《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是30日,而区分局接到王大爷报案及查处申请已超过了30日直至提起***时都未作出处罚决定,严重了王大爷的合法权益。而市局在复议过程中更是没有履行法定程序。
虽然在庭审过程中区分局辩称针对2013年10月23日的房屋情况已进行了积极地展开了调查工作,因案件事实尚未查清故无法做进一步处理;针对2013年10月28日的房屋毁坏已将***时的挖掘司机及老板叫到与王大爷协商,并告知通过民事***解决;针对2015年4月25日房屋被***拆除的情况已作为进行受理。在另一个被告市辩驳时认为区分局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该民事处理或处理的部分分局也已作告知,且该类***不属于行政复议范畴。
两位被告看似振振有词,但是王大爷的问题确实没有得到解决,相对的申请和请求并没有得到实现。并不能说受案登记了就有结果了,亦不能说告知方向了就算事了了。随后李律师针对两位被告的各种说法进行了有力的回击。北京房屋***律师
【胜诉】
***终区经过审理和调查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认为针对2013年10月28日发生的房屋被砸坏的情况,区分局虽将挖掘司机及老板叫至与王大爷协商解决,并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告知其到通过民事***解决,但是区分局并没有按照《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制作受案登记表,也没有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的途径。
针对市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认为,在2015年6月15日受理了复议申请,在8月6日作出了行政复议期限延长的通知,在9月19日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送达区分局,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复议决定期限。
根据上述事实,区作出了如下:确认区分局在调查处理王大爷2013年10月28日报警事项案件中,未制作受案登记表及未以书面形式告知王大爷通过民事***途径行为***;确认市作出的某公复驳字的[2015]X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超过法定的复议决定期限***。
经历如此复杂曲折的***之路,在收到区的那一刻,王大爷才有了些许安慰,他知道在李律师的指导和京坤团队的陪伴下,他一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附:某市某区人院行政书
安置房***律师-***房***-潍坊***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8号楼2502。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拼博和发展,目前北京京坤在***服务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享有良好的声誉。北京京坤取得全网商盟认证,标志着我们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北京京坤全体员工愿与各界有识之士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