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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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李吏民
手机号码:17778124896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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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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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790518669                    更新时间:2019-07-22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
  • 公司官网:www.jklst.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联系人名片:

李吏民 17778124896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土地土地

【基本案情】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鼓励实施迁村并居工程,这本应是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的好事,土地***律师在线,却因地方***的违规操作给老百姓带来了诸多麻烦。开封市金明区某村的四十余户村民近日为此头疼不已,他们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因迁村并居工程的需要遭到强制征收,眼看着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心急如焚的众村民通过网络渠道联络上了北京***做***案件的李吏民律师,在双方进行了会面交谈后即达成了委托关系,获得代理权限的李吏民律师迅速针对本案展开了***之战。

【律师出击】

李吏民律师向河南省发改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在得到的决定书中,李吏民律师发现有“开发区***向瞿家寨村委会出资成立的河南长隆置业有限公司拨付资金***元”的表述,为了弄清事件的前因后果,把握案件的整体脉络,李吏民律师旋即又令村民们向开封新区管理(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特意叮嘱注明信息提供方式为纸面和邮寄送达。一个多月后,新区管委会答复称申请因涉商业秘密而不适于邮寄公开,要求村民去涉案公司内部自行查询。李吏民律师认为该答复实质上是不予公开,严重***,遂针对该答复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提请了行政***。

庭上,李吏民律师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结合本案案情指出新区管委会在行政程序中未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未进行调查核实就认定原告申请公开的***信息部分涉及商业秘密,在***中亦未提供相关证据加以佐证,因其被诉行政行为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终,开封市中级人民撤销新区管委会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并责令其于法定期间内重新作出答复。

【律师说法】

为了了解案情,申请***信息公开几乎是必做的工作,然而这份工作并不好做,被申请的***往往基于各种理由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刁难,不予公开的理由也是花样百出、不尽相同。此时便需要办案律师灵活掌握《***信息公开条例》,以法条相博弈,以案情相辅佐,以此获得完整的***信息,为下一步的***提供保障。

  《***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二十三条 行政***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文/费玉茹

附: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关于本案的行政书



土地土地


【案件前言】

一个社会的稳定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在此过程中,***的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如若***不作为,人民则无靠山,毫不夸张,社会的大基业就会衰败,甚至。“建设服务型***”并不是一句空口号,这需要的是切切实实的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北京林地征收律师?

【案件背景】

本案主人公刘女士家住安徽省蚌埠市某县某村,身为本村村民的刘女士在村内拥有合法自留地,在自留地上刘女士辛辛苦苦的种植了不少的杨树,本想着做些林木生意,让日子越过越好,但谁知得到合法土地被征收后,积极配合的刘女士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的林木竟在一夜之间被盗伐,这让刘女士万念俱灰,多年付出的心血,付之东流!林地征收***

【京坤支招】

痛定思痛的刘女士,倍感委屈,感觉合法的财产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刘女士为了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通过网络途径找到了***领域的***团队——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接待刘女士的是***过硬、业务极其熟练的李吏民律师和陈军律师,李吏民律师自从事律师工作10余年来,始终秉承“优质、诚信、***”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以正直人品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将一切受***困扰的高官显贵、穷苦百姓都作为自己的朋友和上帝来处理受托的每一件事。陈军律师自1992年从事律师工作,宁德土地,执业20余载,始终秉承“全心全意地为当事人依***”的服务宗旨,细致、严谨、认真地处理接所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管理经验和律师职业技巧与仲裁、***策略。林地征收律师

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李吏民律师和陈军律师在王先生描述完具体情况之后就与当事人达成共识,以其对行政案件的高度敏***,立即抓住了委托人案件的实质与要害,并决定依靠***合***!

【办案过程】

办案辑:递交《查处申请书》,怎知被视作无物!

在京坤律师的指导下刘女士于2013年5月7日向某县林业局递交了《查处申请书》,请求某县林业局对***盗伐林木的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某县林业局并没有对刘女士的申请作出回应,实属不依法履行查处职责!

办案第二辑:申请行政复议,竟又得到搪塞回应!

对于县林业局没有依法履行查处职责,京坤律师指导刘女士遂于2013年6月25日向蚌埠市林业局提出复议申请,但是,虽然蚌埠市林业局于2013年9月25日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向刘女士送达,但是蚌埠市林业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没有依据事实和***,对刘女士的复议申请没有作出明确的复议结果,不具备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具备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明显是一个搪塞的回应!

办案第三辑:提起***,行政复议被确认***!

在京坤律师的沉稳应对下,因蚌埠市林业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没有依据事实和***,对刘女士的复议申请没有作出明确的复议结果,刘女士于2013年10月17日诉至安徽省蚌埠市某区人院,请求撤销该复议决定。***期间,2013年11月28日蚌埠市林业局作出《关于撤销2013年9月25日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决定》,撤销了该决定书,但是刘女士并没有撤诉,区遂作出(2013)蚌山行初字第00025号行政书,确认蚌埠市林业局2013年9月25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但蚌埠市林业局直到提起本案***前都未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办案第四辑:被告堪比“毛驴”,再次起诉,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蚌埠市林业局的不作为,使得京坤律师乘胜追击,由于蚌埠市林业局经调整已经变更为蚌埠市农业林业,刘女士因要求蚌埠市农业林业(以下简称农林委)履行法定职责,于2015年2月25日向安徽省蚌埠市某区人院提起行政***。区人院院于2015年2月2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3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林地律师

在庭审中,刘女士提交了行政书(2013)蚌山行初字第00025号。证明农林委行政不作为,确认农林委行政不作为***。证明农林委没有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

但农林委辩称该书只是确认行政不作为***,但并没有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对此,李吏民律师和陈军律师提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国有土地***律师,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定,但是不属于本***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提出。行政***受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又撤销该决定,使得原告的复议申请处于未决状态,理应对当事人的申请重新履行法定职责。北京林地***律师

故此,安徽省蚌埠市某区人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做出,责令农林委在生效之日起60日内履行法定职责。至此,本案终于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结果】

安徽省蚌埠市某区人院于2015年4月16日作出(2015)蚌山行初字第00024号行政书:责令被告蚌埠市农业林业会自本生效之日起60日内履行法定职责。

【律师说法】

本案中,委托人刘女士因不满行政***不履行法定的职责,在经过提交《查处申请书》、申请行政复议、提起***、再次提起***的过程后,***终得到了的公正。这个案件本身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只是由于行政***的一再不作为,使得当事人走上了漫长的***之路。所以行政***的不作为对于当事人来说有时是致命的,这就需要行政***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第五十四条人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⒈主要证据不足的;

⒉适用***、***错误的;

⒊违反法定程序的;

⒋超越职权的;

⒌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变更。

《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复议***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不作为不服提起***的,应当以复议***为被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定,但是不属于本***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效力。

附:安徽省蚌埠市某区人院行政书



【案情简介】

2015年的某日,京坤律师事务所接待了这样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孙女士是吉林省长春人,刚刚经历了丧夫之痛的她觉得好像天塌了一半,然而更大的意外却毫不留情的降临在她身上:她和丈夫共同居住和经营的房屋竟被认定为建筑,即将面对强拆的命运。失去了亲人的她又将失去合法财产吗?当然不行!为了守护住丈夫留下的房屋和土地,孙女士决定坚强面对,她来到了京坤律所,找到了主任律师李吏民寻求帮助。李律师和史律师同情她的遭遇,下决心势必帮助这位坚强的女士寻回公道。北京***律律师

【律师风采】

李吏民律师召开专项案件研讨会议,会上针对孙女士的案件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土地确权******,积极寻求简便快捷的途径以解决强征强拆的燃眉之急。对于绿园区***作出的《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决定书》(以下简称《违建认定书》)不服,李吏民和史律师律师协助孙女士向长春市人民提请复议。李律师指出:首先,绿园区***主体不适格,其作出《违建认定书》超越了法定职权;其次,该认定书的相对人是已故的孙女士的丈夫,当然不具有主体资格;第三,对涉案房屋的认定没有进行调查,属事实不清;***后,其所依据的规范定文件与《城乡规划法》相抵触,不能作为作出违建认定的依据。

李吏民律师和史律师条理清晰的指出绿园区***在此次行政行为中的诸多错误,并通过搜集的相关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面对区***长篇阔论的狡辩,也是有理有据直指要害,成功说服复议***认同了正义的我方立场,更使得复议***在复议决定书中示明“区***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不足,有待学习和提高”之意,并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违建认定书》,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还与孙女士一个公道。

一纸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书,不止守护住了孙女士的房屋,更重要的是给了她心灵上的安慰:***从来都是正义的,而的律师就是正义的守护者。***补偿

【法条链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针对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建筑作了如下规定: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

市、县级应当***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行政***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人或者其他***直接向人民提起***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长春市行政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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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电话:010-53382208传真:010-67802920联系人:李吏民 177781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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