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么?我想咨询***的事情,上个月我家这片要***,说是这一片准备规划,村委几个人拿着安置补偿协议来找我,骗我签了字,说签完字给我说其他的安置补偿待遇,等签完字什么都没有给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很多时候被***朋友留言说自己签订了不合理的安置补偿协议,或者说受骗在自己不满意的安置补偿协议上了签了字,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如果真的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是否就既定终局了呢?其实也并非全部如此,今天创为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实践给大家谈一谈怎样反败为胜,扭转局面:Q1***补偿协议什么情况下可以划定为无效?
经律师介绍,***补偿协议是***人与被***人就***安置补偿事宜达成的民事协议,有效的民事协议受到***的保护,无效的民事协议,同时也不受到***保护。
无效的***安置补偿协议是指,***人与被***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因不符合******规范的规定,经***规定的有关部门确认无效后,养殖场遇到强拆怎么办,其自该协议达成之日起就没有***约束力。
首先请大家跟着创为律师来看一下针对***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法《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利益;
(二)恶意,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答 创为律师提示凡是在***安置补偿协议中涵盖有以上五种情况的都属于无效的情形,即使双方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盖章,***安置补偿协议也不生效。
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答 创为律师提示在***安置补偿协议中如果规定由以上两种条款内容的则属于无效条款。
问当然,如果遇到以下几种***安置补偿协议违反******规定,也是应当认定为无效,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答 a) ***安置补偿协议不符合有关批准文件规定的。***人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应当严格按照经获批准的***文书规定,***范围期限方案和***计划进行如果内容不符合文件方案的规定,则该协议无效。
b)***行为过程以及安置相关问题不符合******规定的。
接下来关于协议的效力问题创为律师要给大家说的另一个***——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根据我国相关***、***、规章、地方性***的规定,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人和被***人双方身份出现问题也是可能导致***安置补偿协议出现争议的,创为律师提示对于实际***过程中出现以下几种主体资格不合适的情况要注意:
(1)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与被***人订立的***安置补偿协议无效;***人与不在***范围内的当事人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无效,也就是说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的不是房屋所有人,则***安置补偿协议就有问题。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如果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出现以上几种情况,创为律师请大家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一旦证明存在以上欺诈或者胁迫等问题强迫被***人签订不合理的安置补偿协议这样的情况,我们就全力阻击,但撤销协议也要留意合同的时间紧迫性。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养殖场养殖场
邻居家的唐某家里***近要***了,她作为户主与***方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补偿的结果比较满意,但是补偿款还没有发放到她手里。经过唐某一再催促,收款的消息迟迟没收到。在签订补偿协议两个月后,唐某***园的孙子将补偿协议剪成漂亮的剪纸,贴到窗户上。后来家人没留意,就把剪纸给当垃圾扔掉了。这可麻烦了,补偿款还没收到,但是补偿协议已经没有了,这可怎么办呢?还能拿到补偿款吗?
(第二部分)对此类案件是如何规定的?
1、***安置补偿协议丢了,不会影响相关权利义务关系。
(1)***补偿安置协议是***人与被***人、房屋承为明确房屋***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楹庭***团认为协议签订时起,就形成***关系。所以,***安置协议丢了一般不会有影响。
(2)因为***补偿协议的形成,不是专门针对一个人所为,而是针对特定的人群共同所为。如果***补偿款还没有到位或者补偿协议中的补偿内容还没有实现,向***补偿部门说明情况,进行挂失、补签,的保护自身权益!
2、如果***协议丢了,可以补办的。
***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人***复印一份,请***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人不是指个人,是与被***人签订***补偿协议的那个单位。
3、去***部门补办安置补偿协议时,还需要提供这些资料。
(1) ***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明;
(4)登记***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第三部分)***协议丢了,影响拿到补偿吗?
1、争议焦点(1):***协议丢了,还能拿到补偿款吗?
楹庭认为这点不会受到影响,***安置补偿协议丢了,不会影响相关权利义务关系。被安置人都是确定的,***方依然有义务给付***补偿款。
2、争议焦点(2):***协议丢了,可以补办吗?
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去***部门补办协议。
面临***要保持清醒,要以协议内容为准。如果口头承诺,就要求写在***补偿协议里,否则坚决不能签字。因为口头承诺没有任何***效力。如果您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在房屋被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可以咨询***律师解决方案,或聘请***律师与***协商谈判,争取满意的补偿。
那些年,很多***都伴着血泪,江西等地更是屡屡出现一些闻名***的***事件,的、对峙的并不少见。
此前我写过,***说到本质上其实是一场“交易”,你拿走我的房和地,你当然要给我等价的交换条件。一方觉得公平还不行,必须另一方也这样认为。
但是,在过往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出事的那些地方,***部门在其中扮演了非常不光彩的角色。本来是开发商开发,***部门却充当了马前卒,一屁股坐在开发商怀里,对付老百姓。
因为背后的蝇营狗苟,开发商和相关部门联手挤压***户的合法空间,除了大打心理战,有的地方还使用了不少性质的手段,恐吓、胁迫、强拆。走到***后,老百姓***无门,只好以命相争,酿出了很多惨痛的。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每一滴鲜血流过的地方,再干涸,也会开出***之花。于是,在***舆论倒逼之下,中国***的法治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征迁安置逐渐有了***依据。***的边界渐次清晰,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和保护。
但即使是这样,近些年来,个别地方依然轻易踏破***底线。动辄使用机器,以“气势”推进形势,以“心理”攻陷法理,以“精神”蚕食理智思考……为了速度不顾程序,雷州市养殖场,打着***工程的旗帜大打擦边球,以牺牲群众利益换取政绩。
此前公众号“新区晚参”写过一篇文章:***不是攻山头。(详情可点击《***不是攻山头!》)彼时讲到,只要政策确实具有含金量,标准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现实,获得感能让老百姓真实接收到,***基本就会顺畅。就像上文讲到的,你拿走我的房、地,当然要给我等价或更高一些的条件,只要这个“交易”是公平的,条件是对等的,对未来是有保障的,用不着遮遮掩掩,绝大多数人都会支持和拥护。
***之所以会有矛盾,说到根子上还是公平度的问题。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绝大多数人心里都有杆秤。从这些年的案例看,没有几个人在拿命胡搅蛮缠,如果不是开发商压榨的痛不欲生,谁愿意以死相搏?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抗争,才换来了中国***的立法进程。
雄安新区离***很近了。我们雄安是千年大计,是***大事,鸡苗养殖场***补偿,是各个方面的准样板,相信在***问题上一定会高标准、严要求。所以,雄安的***,工作方式可以千变万化,但一定要严格守法、合规,按***程序办事。多讲事实,少摆道理,让老百姓更多是因“事实”而动,用含金量和获得感打动人。
***后,就读者关于***的留言,谈一下我的个人看法。很多读者近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征迁安置过程中,是先补偿后***,还是先***后补偿?没有拿到***款可以搬家吗?
这一点,我国***明确规定,在***时要遵循“先补偿后***”的原则。换句话说,***必须以补偿为前提,在双方尚未达成一致并签字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让老百姓搬家,也无权进场***。一定要把***补偿标准及安置问题谈清楚,才可以推进后续行动。
再怎样讲,在***过程中,老百姓一方是相对弱势的,只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才能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因此,***既是红线,养殖***补偿规定,也是底线。希望官民之间把握好、遵守好,互相约束,相互促进,谁也不去先***规则,就都是守法的,就能保证***依法依规顺利推进。
其实,我个人始终认为,***并不是心理战,而是实打实的良心账。不用耍啥花活,只要是好政策,摸着良心把账算完了,老百姓的字也就签完了。
养殖场遇到强拆怎么办-雷州市养殖场-在线咨询律师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是从事“房屋***,土地征收,行政***”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李吏民。